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东平律师黄页: |
东平法律咨询 |
东平法律常识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劳动问题都能申请劳动仲裁,它也是有受案范围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究竟有哪些呢?而在确定了劳动仲裁的范围后,我们还要注意,要在法定的时效内,提期劳动仲裁,那我们应该怎样确定劳动仲裁的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当防卫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那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正当防卫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1、起因条件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2、时间条件不
·取得专利权应具被哪些条件 取得专利权应具被哪些条件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二、专利权取得的程序是怎样的(1)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
·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在生活当中,您只知道自己在考试的时候是要评定分数的。可是估计有很多一部分人都不知道,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专业的单位也会对工程质量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数上的评定。分数越高,肯定工程质量的等级划分就越高。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
·离职拖欠工资违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当中通常情况下,一些幸运比较良好的,或者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公司都会按时的给员工发放工资,还会给予员工一定的福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小的企业或者是嗯一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的给劳动者发放工资。那么离职拖欠工资违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一、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1、跳槽后的工龄计算办法: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换了工作单位,工龄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其实,如果劳动者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就能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也该计入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劳动者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劳动者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劳动者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 ·分居后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 不少人在与配偶分居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这也属于外遇。那么夫妻分居后一方有外遇的,此时要是离婚的话,那么财产该如何来分割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后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夫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夫妻双方要做到忠实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维系的很好,那么分居后有外遇如何分财产呢?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情节严重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查清犯罪事实后,依法做出判决。那么,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则与国内增加抚养费情况一样,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情形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