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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份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面试过程中我的高中教练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我的父亲索取了两万五千元钱说是要帮忙活动活动结果在保定期间教练一直跟我还有另一名队友在一起并没有联系河北大学方面的迹象或者没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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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部队紧急求救,未给于帮助。是否有责任
    当生命受到伤害时,向附近所住部队紧急求救。视而不管,未给于解围,请问不部队是否有责任?


·民房隔壁建养猪场,我怎么维权。
    民房隔壁建了一座养猪场。目前能养殖100多头,前两天该猪场又在扩建,我应该怎么维权。


·如何定罪?
    甲乙双方各数人,因在网上发生口角双方约好时间地点打一架。因乙方人没来,甲方人便抓住并扣押一个能找到乙方的人作人质逼他找到乙方的人,否则就不让他回家。因人质没联系到乙方的人,甲方便逼人质找一个能找到乙方的人,人质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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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爸的姐姐出嫁几十年了,户口不在本村。现在有一处我爷留下的房产,几亩承包地。现在我这个姑打算回来分房子还有地。老人生前这个姑没有照顾老人,老人死时没有出钱办丧事。现在回来想分东西是不是不太合适,能不能不分


·人进去一年了在翻案能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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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先说一下家里的情况家人在新发地市场被车撞交警认定不是交通事故已经让派出所做了笔录现在导致腿部右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工程车&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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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是名装卸工,主要装卸水泥,前不久在卸车过程中掉下摔伤,做了开颅手术,腰椎胸椎骨折,当时卸车时间是凌晨三点多,甲方车不多,有水泥车甲方电话通知老爷子,给甲方卸水泥3年,一车一结给钱,请问这是什么关系?划分责任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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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朋友涉及一桩职务侵占案子其中的几份证人证言存在问题具体问题是两个警察在相同的时间里分别对不同的两位所谓的证人入取的证言请问这样所谓的证据合法吗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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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逃税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这只是一般规则,还有例外的情形。如果租赁物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查封,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变动,将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司法拍卖前一定要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有何特征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那么你知道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有何特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有何特征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何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

·刑事回避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

·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有年限吗?
  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有年限吗?一、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年限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2、《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证的年限长短会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新雅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炭步镇、梯面镇、赤坭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二、《广州市花都区征用

·湘潭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湘潭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

·2023事业单位改革要取消哪些?哪些编制将会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占财政人员的80%,已经让政府负担很重,事业单位人员或许会成为国企工人之后第二批被抛弃的体制内人员。但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顾名思义就是按类别区分实际进行改革,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事业单位都取消了,这不符合现实。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都是我国体制的主体。全国公务员700多万人,而事业单位则超过了3000万人,比公务员多出五倍之多,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突然间全部取消单位,将他们推向市场,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事业单位代替政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有哪些?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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