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宁阳律师黄页: |
宁阳法律咨询 |
宁阳法律常识 |
·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在司法实践之中,诉讼离婚的案例虽然不在少数,但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协议离婚进行的财产分诶问题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究竟,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上两者有非常明显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诉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主体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是?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是?在法院审判案件前或者审判中会出现财产保全的行为,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有可能需要提供担保。这样能保证当事人不会胡乱的申请保全,给他人给造成损失。现在出现了对于申请保全的保险,那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是?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
·取保候审后被拘役是合法的吗? 取保候审后被拘役是合法的吗?取保候审后被拘役是合法的,关于这点可以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来分析,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被取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对房产分割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对房产做出处理后都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真正完成财产的转移。办理流程:一、协议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离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承接房产方身份证原件,并本人到场办理;(注意这里:只需要房产归属方单方到场就行)四、承接房产方的一寸相片;五、需变更登记的房产证原件;(房产证上必须是没有抵押权存在)六、若房产证尚未办出,
·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样板怎么写? 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样板怎么写?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书审判长、审判员:原告方要求中止诉讼。理由如下:1、涉及本案的重要证据正在行政复议期间。被告方向贵院提交的证据《省知识产权厅关于批准专利使用》的有效性存在重大争议,而关于该二份证据的效力争议原告方有2人于2014年6月15日前后分别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原告方申请在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期间,本案中止诉讼,候该二份证据的效力争议得到明确结论后再恢复 ·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 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费用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就需要严格按照判决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要实际执行判决书中的内容才行。但现实中出现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的情况比较多,此时允许另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个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费用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费用按照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以下标准的费用:按照一般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
·犯罪既遂的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条件包括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如果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只是实施了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就只是犯罪预备,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3、行为人的行为
·自诉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自诉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