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院当天能有结果吗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出判决的具体时间,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期限,简易程序为三个月完结,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的话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半月宣,判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
·走私香烟量刑多少年 走私香烟量刑多少年走私香烟量刑标准需要看应缴税额的多少而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一、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配偶老年痴呆不能立遗嘱,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者律师代为订立有效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代理人可以代理其民事活动,监护人妻子代理遗嘱,是保护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那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集资诈骗(一)定义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
·显名在册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区别有吗? 显名在册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区别有吗?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
·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夫妻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刑。如果不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1、因为车祸导致一死一伤,承担次要责任,如果不存在交通违法恶劣情节,则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刑事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绑架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绑架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一、绑架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对于隐名股东债权债务需要承担吗? 对于隐名股东债权债务需要承担吗?隐名股东对债务也要承担,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内部,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公司一旦有分红其是实际的受益人,因此,对于公司负债,隐名股东应当按照挂名股东认缴出资比例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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