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平度律师黄页: |
平度法律咨询 |
平度法律常识 |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工作中能够克扣单位员工工资吗 我们发现有时候自己计算出来的工资数额与单位最终支付的工资数额是不一致的,而经过自己反复核对之后,才发现原来是单位克扣了自己的工资。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人不仅就要问了,工作中能够克扣单位员工工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能够克扣单位员工工资吗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其次,商标 ·一、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房屋差价可以 一、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房屋差价可以要求赔偿吗?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成立,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因出卖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由于房价的暴涨,出卖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恶意违约,采取多种手段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制造障碍,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比如拒收房款,制造买受人延期付款,再主张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甚至直接以高价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并办理过户。出卖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
·不知对方欠债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不知对方欠债离婚协议该怎么写?不知对方欠债的离婚协议应包含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
·代写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代写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可以代写遗赠扶养协议,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
·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一、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60%缴费,最高按当地平均工资300%缴费。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进入到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缴费的40%进入到个人账户,其余60%缴费进入到统筹账户。如果说你觉得养老保险交不起了,想要退回全额缴费,这是不行的,没办法实现的,不能全额退回的。能退的钱只有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就是说只退还40%的个人缴费,其余60%进入
·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1、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第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
·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虽然要求土地的使用证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使用行为的合法性,除了申请获得使用证以外,不具备专属性的土地使用证在实践中还可以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获得。现实中却也有人总是分不清划拨和出让,那么,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呢?一、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从二者的概念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