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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满一个月工资不发工资吗 一、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会不会发根据相关规定,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
·轻微伤最多赔偿多少钱? 轻微伤最多赔偿多少钱?一、轻微伤最多赔偿多少钱?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轻微伤最多需要赔偿多少钱,只是规定了轻微伤赔偿费用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
·质押和抵押具体有什么不同 质押和抵押具体有什么不同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
·监理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监理分公司能签合同,前提是有监理资质和营业执照。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监理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监理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
·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1、离婚财产分割构成要件主要是:(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夫妻关系;(2)须有共同财产之存在;(3)双方有离婚合意或构成离婚之法定条件。2、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1)侵权的夫(或妻)须有重大过错;(2)侵权行为确实存在,民法典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3)损害结果发生;(4)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有法律上之因果关系;(5)提出离婚时方能提出。二、两者所得数额不同。1、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公司让员工放弃社保缴纳,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与员工达成的不参保约定,免除了公司的法定义务,侵害了国家社会保障体制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无论该约定是否出于员工自愿,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员工因此获取的补贴应当返还给公司。公司对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能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存在过错,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领取社保补贴,对此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双方应当依照过错责任分担经济补偿。 ·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 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一、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货币补偿是大规模旧房改造中的一种新型安置办法,是指拆迁人对拆除依法批准的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者组织对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其中包括土地转让的权力。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转让的主体多种多样,其中就有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其中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到国土局进行登记。这里简单介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其他相关内容。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
·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 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但是如果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女方本来就是弱势群体,面对这样的情况女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作出任何规定。这是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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