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梅列区律师黄页: |
梅列区法律咨询 |
梅列区法律常识 |
·加班工资一小时怎么算 需要看是什么时候加的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
·发生著作权民事纠纷,到哪里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而著作权纠纷案件一直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从2002年10月15日起,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已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因在此之前部门基层法院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审判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经验,因此该解释同时还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效有什么规定 目前,伴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也让我们不得不重视法律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尤其是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受伤害了随时就可以主张索赔,其实不然,法律对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效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索赔。对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效的法律依据有:1《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 ·在农村有了新宅后,原来的老宅还是自家的吗 首先看新宅受不受国家政策保护。在农村,因家庭需要找地盖新房的事很常见,就比如儿子结婚娶媳妇盖婚房,实在找不到宅基地甚至占用农地,当初走走关系没人管能够混过去,但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出台,宅基地无证、占用农地等现象建设的房产将不受法律保护,相应的老宅肯定是自家的。进一步讲,新宅证件齐全,毋庸置疑肯定是受法律保护,还要考虑把房产放在谁的户下。以前在农村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般当儿子结婚后,因为生活贫困,老人会拿出几样简单的生活工具分给孩子,令孩子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三类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显然,自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之日起,行政不作为诉讼即已经被作为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吗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打击犯罪现象的具体事由之后,就能够想要了解对于共同犯罪的现象,那么如果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就是指共同犯罪吗?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说法应该是正确的,并且相关的处罚办法规定,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共同犯罪的总体行为是由各犯罪成员的行为组合而成,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意识和行为指向是一致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共同犯罪却不能像个人犯罪那样在意识和行为上达到高度一致,其各成员之间的意识和行为会发生偏差,导致在定性上形成疑难
·工厂倒闭设备不够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设备不够工资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土地使用权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怎么写 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怎么写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 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 生产队,农民。扶养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1、_______愿将自己的房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_________________件)全部赠给_____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2、签订时间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3、法律后果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