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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 我国的林业资源是受到了保护的,任何人不得滥砍滥伐,更加不能有盗伐林木的行为,如果滥砍滥伐林木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则就会犯滥伐林木罪。那要是行为人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
·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需要签订什么 一、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需要签订什么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即为:可以签订转让协议书转让,具体建议需要了解你具体情况才能提出。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正式工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正式工用工方式又称合同制,是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是长期而稳定的,通常被大家成为“铁饭碗”;而上面提到,劳务派遣用工不是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合同制来讲,这种用工方式的稳定性更差,而且在很多单位里,劳务派遣的员工待遇比正式工待遇要差。二、劳务派遣可以转正吗?所谓的劳务派遣转正,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制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由第三方
·上市公司可以倒闭吗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何时可以开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也是单位的责任,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无故拖延,迟迟不肯进行工伤认定,这个时候,职工本人也可以用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何时可以开始?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何时可以开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劳动人事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属于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务农人员是应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的。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无固定收入务农人员主要根据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分为两种情况,对于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误工时间计算误工费;对于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标准计算,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对本辖区相关数据做出的统计为依据,具体到农民,即以其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其误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1、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对于当事人的作用可见一斑,我们知道证据分为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但是我们知道只有合法证据才能用来判定事实,作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非法证据,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排除。那么,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呢?在这里,的我们将为您进行一一解答。一、常见的非法证据的种类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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