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秀屿区律师黄页: |
秀屿区法律咨询 |
秀屿区法律常识 |
·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个人做生意要和对方签署一份合同。在此之前,当事人可能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自己想签署合同的意愿。这种要约在生活中很常见,当然,作为一项民事法律活动,也要符合条件才生效。那么,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一、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2、要
·租车公司融资的相关介绍都有哪些? 租车公司融资的相关介绍都有哪些?租车公司融资是一种以现金分期进行付款的形式,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让汽车出租的归属权和使用的权利进行分离,当出租的业务完成之后,可以将其所有权或者归属权转移到承租人名下的一种经营方式,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就是这是一种新兴的分期大额度的购买汽车的方式,那么,租车公司融资的相关介绍都有哪些?特点(1)打包租赁方式,降低购车门槛。我们将裸车款、购置税、牌照费用、保险、其他税费全部作为分期付款对象,客户只需支付
·岷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岷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眉山市岷东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眉山市东坡区各乡(镇)、区属园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市级园区涉及的政园合一乡镇征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
·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格式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格式的内容有哪些一、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格式××××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
·法律规定什么是房产登记网签? 什么是房产登记网签?房屋上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网签作用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根据工伤造成的实际影响确定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
·如何仲裁劳动合同服务期案件? 职工在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之前,一般都会与单位共同协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其中就包括对劳动合同服务期的问题,双方的意思如果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可以去申请仲裁,那么,如何仲裁劳动合同服务期案件呢?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服务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二、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个职业也在不断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各个职业也在不断的增加着人数。教育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话题。所以说我国教师的职业地位和薪资待遇也是我国关注的民生问题。而在大众的理解中看,有的人认为教师绩效工资高,也有的认为低。所以我国法律也相继完善,出台了教师绩效工资最新标准。那么教师绩效工资最新标准是什么?一、教师绩效工资最新标准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