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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扭伤报工伤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腰扭伤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工作原因扭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或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
·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吗?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如果是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之下合法的予以辞退,那么是可以扣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
·行贿认定的时效性是多久? 一、行贿认定的时效性是多久?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行贿罪追诉时效需要根据具体被判处的刑罚来进行确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下的,追诉时效为5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追诉时效则为10。从发生之日(行贿事实成立之日)算起,如果犯罪行为处于继续和连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算起。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
·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 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比较多,而在这种时候一般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员工放假的,但也有特殊情况会安排员工加班。此时就需要实际支付加班工资了,那么现实中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过节安排加班的怎么给工资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 ·民政局抚养权变更可以吗? 民政局抚养权变更可以吗?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
·投标保证金比例如何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比例如何规定的?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我国的招标法规定,投标人应缴纳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的保证金。也是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招标人在一定情况下有权没收投标人的保证金。那么我国招标法对投标保证金比例如何规定的呢?在什么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
·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 一、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不一定进行审查起诉。因为批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还需要则情处理。而如果有了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这个时候是要进行批捕的。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一般逮捕条件:包括证据条件、罪行条件和危险性条件第一,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一、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是需要制订征收方案的,如果征收的土地超出征收立案的范围就是少批多占,而方案未公布就征收的,就是未批先占。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有什么情况?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有什么情况?一、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包括哪些情况?1、执行中止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
·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 现实中,即使劳动者会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两种情况。而在安排加班的时候,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但针对不同的情况,即使都是安排加班,最终计算出来的加班费也是不同的。究竟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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