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连江律师黄页: |
连江法律咨询 |
连江法律常识 |
·经济补偿金需要征收个税吗? 经济补偿金需要征收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规定?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规定?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规定?以下内容是重庆市最新发布的关于征地补偿的政府要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
·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从来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事故当事人急于想了解的内容。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来处理呢?换言之,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1、发生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3、经现场勘查,不属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
·民事诉讼证人怎样写证词? 民事诉讼证人怎样写证词?一、证人证言范本证人证言本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事情的经过说明或者情况说明以上陈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证明证明人:日期:二、证人须知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的?2017年7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所购二手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而有逾期记录的,首付款比例参照相关文件,也将提高比例。如下是智坤教育网我们整理的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首付比例增一成,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欢迎参考阅读,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二、成都最新购买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申请,公安机关接到申请30内评定。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
·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
·试用期能有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达成了协议成为试用期员工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成立了一种劳动关系,五险一金是我国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试用期能有社保吗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
·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