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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其实法院最终也不是一定就会作出离婚判决,现实中判决不予离婚的时候也是很多的。而对于起诉的人而言可能就比较想知道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多长时间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多长时间?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怎么计算? 八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
·给孩子抚养费一次性给请可以吗? 给孩子抚养费一次性给请可以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作为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是自己的本分事。合理的权益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合理的权益维护也须遵循一定程序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形成一种人人遵守的公序。在一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处罚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只要有暴力行为,就不会是只有第一次。所以,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那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也会很麻烦。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针对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搜集哪些证据,我们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 ·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另一方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以也要搞清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那么具体来说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一定要分清楚,否则后患无穷。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什么叫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以后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分公司也应当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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