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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儿子大学刚华业,去四川成都一家公司打工,上班没到一个月,工资还没开到,就被警方把员成都抓了,说公司涉嫌网络诈骗,我儿子都不知怎么回事,就被抓了。现在我儿子被河南驻马店西平县拘留所拘留了,我想问一下,我儿子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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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与女友2000年在孝昌结婚,当年将户口迁入女方,一直和女方父母一家生活,2004年我与朋友去了东北打工,当年又被朋友骗到了南方走进了传销,由于当时幼稚向家要了2万投了资,结果知道被骗了,后来才知道我无法回家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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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进修时和医院签定了八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我自愿自费进修,进修费用自理(进修费,住宿费,车费)同意不领工资,所有补贴,奖金。进修期满后每为医院服务一补八分之一的费用。如果我在进修刚满就离开医院到别处工作,要我赔


·孩子在家出生,没有出生证怎么办?现在孩子一岁了
    我是扶沟的,我老婆是广西的,由于女方父母不同意,到现在还没办到结婚证,现在孩子出生一岁了,时间来不及在老家生的,没有出生证怎么办?去哪里可以补办啊?补办的出生证明年龄是不是要比实际年龄小一岁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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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逮捕,现在在看守所。像这样能起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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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

·错拿人家手机立案了怎么办
  情节严重的涉嫌盗窃罪。可以先与主人协商,看是否可以撤销,如果不能,那就要看手机的价值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的混同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类:  1、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
·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哪些?
  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哪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另外,根据法律

·河南查办非法集资新规包括哪些内容?
  河南省,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十分大。同时,河南省关于非法集资也有着当地的一套规定。比如说其中就包括非法集资,应当怎样处理。因此,您想知道河南查办非法集资新规包括哪些内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河南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1、对于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给付分红或利息的方法,向单位内部职工、亲友等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兑付本息引发纠纷的,应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香港贸易合同范本须知
  香港贸易合同范本须知贸易合同范本:贸易合同买方:(下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卖方:(下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概念是什么?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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