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颍州区律师黄页: |
颍州区法律咨询 |
颍州区法律常识 |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其实我国公民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已经成为习惯、默认的事情,都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有规定。就拿您生活当中已经再熟悉不过的时间来说,实际上在《民法典》(.1.1生效)第200条就是针对时间的相关规定。由于很多法律上的程序问题都对公检机关的办案时间有规定,所以通过法律来约定时间的计算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百条【期间计算单位】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在维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同时,赋予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项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而公司股东以外的 ·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 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出租方:承租方: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车主)的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轿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三、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每日200元违约金收取或按合同期限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一、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不签合同的劳动者或者是请每个不签合同的员工签署“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确认书”和“不同意办理养老保险确认书”。这个签字是应付劳动部门检查的,但无法完全归避企业相关的责任。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入职的员工,企业如果不想用工,可以发一个书面的要求限期签订书面合同的通知,让劳动者签收并保留证据,并且企业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如果他还是拒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一、申办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
·母亲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母亲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根据各地区自身地理环境的不同,为加快推进当地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更好地维护当地居民因拆迁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均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来进一步细化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一、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性文件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了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应当
·社会基本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从2015年开始,我国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即使在这么宽松的政策下,仍然有些家庭存在超生现象。对于超生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应该在接到通知书后尽快缴纳。那么社会基本抚养费2017年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社会基本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