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邦亮律师,农工..员,山东大学法律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律协第八、九届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北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青岛市崂山区第四届青联委员、第五届青联副秘书长。
赵邦亮律师数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和研究,有大量成功刑事案例,执业经验丰富,案件办理细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积累了广阔的社会资源及公检法资源,曾在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如:青岛市市南区张某瑜涉嫌故意伤害罪二审缓刑案;青岛市市北区招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无罪案;江苏省海门市江某涉嫌虚假诉讼案被公安机关撤销案、淄博张某梦涉嫌骗取出境证件案被公安机关撤销案、日照市迟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罪被检察院免于起诉案、青岛市黄岛区刘某佩涉嫌虚开发票罪一审缓刑案;青岛市市北区傅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审缓刑案、吉林省长春市岳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被检察院免于起诉案、浙江绍兴王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审减轻处罚、临沂王某亮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被从轻处罚案、德州市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审被从轻处罚、安徽合肥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被从轻处罚、烟台市涉嫌姜某某抢劫罪一审被从轻处罚、黑龙江省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被从轻处罚、江苏省沭阳县姜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一审缓刑案案、吉林省白城市卢某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被从轻处罚、青岛市市南区赵某涉嫌诈骗罪一审被从轻处罚、黑龙江省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被从轻处罚、甘肃省天水市陈某旺涉嫌盗窃罪变更罪名为职务侵占罪一审被从轻处罚、葛某某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被从轻处罚、菏泽市李某成绑架罪一审被从轻处罚、四川省龙某安因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缓刑案、福建省古田县江某云因寻衅滋事罪一审被从轻处罚、胶州市宋某萍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从轻处罚案、董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一审缓刑案等等,均取得理想的诉讼效果,辩护意见多被法院、被检察院当庭采纳认可。
赵邦亮律师在商事领域和民事纠纷领域有数年的一线办案经验。如其成功代理的北京永盛丰农资有限公司诉邵某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山东澳青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得宝湾海景大酒店诉青岛盛地源商贸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闫某越诉汤某庆平安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王某芹诉青岛久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王某勤上诉苏某龙民间借贷纠纷案;彦某战诉王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涛与曹某霞离婚纠纷案、青岛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青岛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青岛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诉青岛市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湖北省黄陂区涂某诉中铁十四局集团某公司、李某某人身伤害赔偿案;张某铎诉张某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等,均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赵邦亮律师在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曾经及现在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民建纺织品有限公司、青岛人本大爱生命礼仪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红黄蓝亲子园、青岛七彩公寓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市临沂商会兰陵分会、青岛市临沂商会即墨分会、临沂市通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多家公司、商会提供企业合规服务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有丰富的经典案例。
赵邦亮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以及代理的民商事案件常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长年多次获得委托人赠送的锦旗,作为律师,赵邦亮坚信:律师当有一颗正义之心,当信以待人,以法正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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