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
首页 江宁站法律咨询江宁律师黄页江宁法律常识江宁律师排名江宁律所排名人才中心调查中心律师文集法网大全
江宁专业律师离婚 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合同 债权债务 投资证券 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 医疗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江宁周边律师南京 南京市 鼓楼 玄武 秦淮 建邺 雨花台 栖霞 浦口 六合 江宁 溧水 高淳 白下 下关 大厂 江北新区 南京高新开发区 南京江宁开发区 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桥北 浦口区江浦 新街口 栖霞区迈皋桥 中央门 建邺区奥体 江宁区东山 江宁区淳化 江宁区禄口 江宁区马群 江宁区汤山 栖霞区新港 栖霞区龙潭 雨花台区西善桥 江宁区东善桥 江宁区秣陵 
首页 >>江苏 >>南京 >>江宁区九龙湖律师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江宁区九龙湖律师咨询QQ群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介绍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团队提供建设工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南京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办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房地产纠纷案件,江苏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法律事务。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业务范围: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工程律师,江宁区九龙湖建筑房地产律师,江宁区九龙湖工程欠款律师,江宁区九龙湖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咨询须知             
18801589148(李律师)
(任律师)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添加了岗位
·寻求法律援助给以帮助
·如何取回被骗的钱呢?
·关于机动车保险理赔
·实习协议约定违约金*
·遗产时效问题
·违法谁来管!是不是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
·市场管理与业主经济纠纷
·财付通快捷有限公司扣钱
·你好已经撤诉的案件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啊*
·捎带东西引起的财物纠纷
·借给朋友三万块钱,欠条上写的是10年的10月31之前还清
·南京房子无房产证,怎样判定所属权?
·门面房转让问题
·我能得到赔偿吗?
·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男方女方提有区别吗?
·房产过户咨询?*
·我家的房子是93年盖的楼房,一层有建房许可证,二层没有,一直住到现在,请问是违建吗...
·离婚问题:此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外贸小作坊劳务纠纷
·手表可以换吗
·购汽车试车时撞车责任问题
·离婚时期房如何分割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咨询解答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热线:18801589148(李律师) (任律师) 
·协议离婚不成,可选择诉讼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
·你可以举报,说不定几只小苍蝇又出现了!
·你有不同意的权力。
·支持一下!!, 
·建议面询律师
·一般10年以上
·起诉他。不当得利。
·有权要求补
·支持一下!!, 
·当面咨询律师为妥。
·可起诉离婚。
·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详情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处理。
·报警,去救助站。
·原则上应当在一年以下。
·建议面询律师
·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办理入户。
·不可以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会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时律师享有双重身份,即可以律师身份出庭为其辩护,又可以近...
·协商不成就诉讼离婚。
·建议委托辩护律师。
·工伤住院期间福利待遇不变。
·你们之间有协议,按协议履行;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
·担保人须承担担保偿还责任。
·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可联系本地律师帮助
·尽量协商解决
·承担违约责任。
·支持一下!!, 
·建议联系当地律师。
·如果该费用没有共同花费,应当返还的。不过打官司需要证据的。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说法
·浅析非典型自首的认定
    自首是犯罪行为人基于对所犯罪行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认识,主动接受司法机关追究的一种法律行为。自首从宽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法律化。正确...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立先生打电话咨询:自己在婚前拥有一套住房,现在有了孩子想买个大一点的房子。打算把婚前自己所有的房子卖了,然后添点钱购买。可是最近和妻子存在矛盾,很担心房子购...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nb...
·公司章程设置及法律风险
    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自治规则,是公司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自治机制,是公司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则。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认为章程就是工...
·民间借贷的利息认定标准
     一、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标准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2、...

江宁区九龙湖建筑律师网
since 1997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法律咨询 | 社区帮助 | 个人中心 | 律师加盟 | 联系我们

2016-12-10 22:38:09: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