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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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第一看守所
详细地址:广西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高德镇半坡新区
电话:0779-2091672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97793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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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更多


●需要法律帮助?
  问律师:18977939862(赵律师) 13807793007(吴律师) 

●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更多


●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更多


●北海市第一看守所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手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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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全国律协认为律师马克东向x枭索取百万无罪 http://news.QQ.com  2007年11月10日01:15   金羊网-新快报    评论79条 早前报道: 广东律师自揭百万酬.

·刑事案件辩护作无罪或改变定性需经批准吗?
    有些地方规定,律师在刑辩中作无罪或改变定性辩护需经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批准,不知同仁们所在地是否有此规定,同仁们对此有何看法?.

·马克东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大家发表一下意见
    曾经轰动一时的广州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黑帮老大100万元的案件于5月22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马克东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以及追缴个人非法所得。下见判决书: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江苏律师刑事辩护涉嫌妨害作证被判刑
    

贾元兴是江苏南通知言者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因私自收费,于2005年9月13日被南通市司法局责令停止执业6个月;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于2006年12月31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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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李庄之伪证罪将要证明什么?
    李庄,律师之一,被拘留了。重庆方面的信息是涉嫌伪证罪。从2009年12月14日起,李庄被捕已在全国引起强力反响。有的说好,所律师黑,帮坏人说话,该抓。有的讲,律师危险,法治危险。 孰是孰非,自有公论,自有.

·陈有西:初步可以判定李庄无罪
    

今天见到了《中国青年报》记者再次报道的重庆警方认定的李庄“帮助伪证”的四个情节。我逐条审查了其行为和《刑法》306条的构成要件,初步可以认定指控罪名不成立,李庄无罪。重庆警方早日放人会更主动些。
·“黑律师李庄案”触发刑法“第306条”存废争议
    随着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罪被抓,重庆打黑事件中的辩护律师被推上了被告席。

  此前有媒体披露李庄的种种劣迹,认为他是一手“捞钱”,一手“捞人”的“黑律师”,是律师界的害群之马,李庄案引发了全国1.

·“重庆速度”--李庄案从刑拘到开审仅18天,李庄首次庭审坚称无罪
    

经过长达14个小时的审理,12月31日凌晨1:00分,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第一次庭审结束。法官当庭宣布:合议庭将综合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择日宣判。

李庄案第一次庭审从.北海市第一看守所

·李庄律师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第一审辩护词(陈有西)
    

李庄律师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第一审辩护词(陈有西)

一、基础之辩:《起诉书》本身直接违反《刑诉法》,概念明显错误,指控的罪状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

·李庄案刑事判决书(一审)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江法刑初字第711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汉族,硕.

·李庄之刑已经证明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为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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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马尧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北海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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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平(化名),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在网上,他有个名字叫“天涯蓝药师”,这个网名因为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而小有名气,他的这部作品单是在天涯“舞文弄墨”论坛点击就过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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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同学会时,听说我的一个老同学在他自己家中和朋友吸x时被抓。先是送到戒x所待了一个月左右,然后在12月初,公安机关以容留他人吸x罪对其实行刑事拘留,并把他关押到了区看守所,现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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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家中遭小偷光顾。损失近万元。事隔几月,小偷被抓了。已到家中搞了现场求证,警察说有事会通知,但到现在也没任何消息。请问我该如何追回自己的损失?112.

·当事人在委托刑事案件律师中存在的误区
    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中存在的误区
作者:孟子君
作者在10多年的律师生涯和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接触到许多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各色人士,如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亲友、单位领导、同事等。对于刚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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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发生争执(因股份纠纷,被伤者已在十几年前卖掉),拉扯,一方被另一方在吵闹过程中用指甲划伤,之后受害人报警,鉴定轻伤(伤口在眉上。约两公分)。但被抓的却是旁观者(属伤人者家人),现羁押看守所,调解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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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被告人无故酒后用砍x砍伤臀部.x口长有14公分.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被告人马上要开庭判刑.请问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补偿金吗121.234.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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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的妻子与一已婚男人发生婚外情以一年多,他的妻子现在已经退出,但这男人不让,发信息骚扰她的家人,还要50000元分手费,要不给就一直骚扰下去,直至她离婚。请问这样够成敲诈勒索罪吗
·弟弟去年参与了抢劫事件,目前正关押在拘留所,听说要三四月份判刑,询问下找个律师辩护下能否判轻点
    -弟弟参与抢劫,咨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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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去年在南昌被朋友喊去抢劫,过程不是很清楚,被害人被砍伤,伤势挺重。现在弟弟被关在拘留所,听说三四月份要判刑,为了弟弟判轻点,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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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品收购:收到价值1万元的成品铝合金,已被派出所没收并罚款了30000元,为什么派出所放了人,两天后又抓走了?还要找当事人的老公去处理?收购时间当事人老公不在家 是当事人收购的 并已经承认。此事应该如何处.

法律知识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
  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的管辖法院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一、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服刑人员立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一、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8、间接正犯:(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3).
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看了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