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什么?
www.cnLaw.net
法律知识
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各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条例都是不一样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老百姓对于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并不熟知。但是另一方面,征地补偿却又涉及老百姓的最大利益。因此,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第二十五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
执行
: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
建筑
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征用土地除了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安置办法。具体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的计算公式 (一)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了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以及安置补助费用标准。这两种费用都有具体的计算标准,比如说,安置补助费用需要根据该土地之前三年的均生产值确定。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
天津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天津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城市的发展是伴随着招商引资才会让本省的经济和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而拆迁这几乎也是有些项目建设能够开展下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了。所以天津也是为了能够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进行,天津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一共包括27条......
·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
·
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
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一、我国土地使用税产生滞纳金怎么计算滞纳金(OverduePayment)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纳税人未按照规......
·
江宁离婚律师费
南京离婚找律师的律师费是多少?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一般是参照江苏省律师......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
·
合同传真件有法律效力么
合同传真件有法律效力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
一、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有权直接退侦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常是没有直接退侦的权力的,这是一个部门拥有的权力。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
·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风险
一、离婚行为是否有效,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很多当事人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既然是假离婚,且离婚后夫妻双方继续保持同居状态,应视为婚姻关系自始未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
我们知道,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确定雇佣与被雇佣生产关系间的权利与义务,都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效力履行彼......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
大部分的人在租房的过程中都有过欺诈的经历。因此,也让不少人对这方面产生了好奇,想要了解租赁时常见的欺诈都有哪些,这样日后......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怎样提起民事诉讼?一、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诉讼有效期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章......
人吃五谷杂粮,就是脾气各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在所难免,有的人自控能力比较强,可能发生几句口角......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两江新区律师
巫溪律师
钦州律师
乐东律师
四川律师
全国律师
朝阳区律师
连云港律师
兴安盟律师
琼中律师
果洛律师
南通律师
北海律师
双鸭山律师
来宾律师
抚顺律师
吕梁律师
福州律师
金山区律师
欧洲律师
专业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10份看了个房子,觉得地理位置不错,就先后签了协议,
·
你好!我想问一下,比如你的清白被别人玷污了,你可以告她吗?
·
邱律师您好,我有个案件,想请您
·
我失业了想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
我爸现在是判两年缓期两年,现在又和邻居吵架打架,会在进去吗、
·
因房屋不可居住,租客要求提前解约,并要求赔偿。
·
华庭所述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双方签字了有更改吗?
·
公司要家人的身份证,说要纳税,什么意思?
·
我主动辞职,工作十来能获得劳动补偿吗?
·
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包不包括门诊医生的诊疗全部内容如果发生医药的
·
家养蝎把人蛰了,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治疗费花了15000元,我是
·
没有档案挂靠单位如何调动户口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法律知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