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随之而来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如果对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
离婚
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
离婚
时,
离婚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
离婚
孩子抚养费标准后,
离婚
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
离婚
,还是通过法院诉讼
离婚
,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对待非婚生子女上面,很多人以为是与婚生子女有所区别的,这样的想法显然的不对的。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因此法院在判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时候标准与婚生子女的标准是一样的。
·
彩礼返还有何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流行赠送结婚彩礼,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结婚送彩礼的行为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虽然我国对结婚彩礼没有规定,但是对彩礼的返还却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有何规定呢?我们为您介绍。一、彩礼返还有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
·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规定,比如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
·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
包头市看守所会见、探视手续、送衣服规定
●包头市看守所会见时间: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六为已决在押人员探视日。注意事项:如遇法定节假日,会见时间另行通知,会见时不准带违禁品和食物,违反规定的不准会见。便民电话:0472—4389828●包头市看守所伙食标准:按照包头市财政局、.、.2013......
·
枣庄医疗律师谈: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案例一 患者李某因单位查体发现心脏有问题,遂到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心脏长大,窦性心律,心功Ⅱ级。患者入院当日签订《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告知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
·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阐述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违约责任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南京合同违约金的上限、合同定金的适用等合同违约法律规定。◎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合同违约是指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
·
仪征市看守所
仪征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新河路129号,是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一级看守所。律师提示:仪征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仪征市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
·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修正)第12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
·
二审期间,上诉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一种意见认为,由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法院一旦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因此,具备强制执行力,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
·
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是怎样的
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是怎样的你知道什么是邻接权吗?这一般是指与作品著作权相邻的一些权利。那么我国法律上是如何定义邻接权的呢?而邻接权主要又有哪些种类呢?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简要介绍。一、邻接权的概念是什么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
热门城市
基隆律师
朝阳区律师
安庆律师
北屯律师
江西律师
璧山区律师
揭阳律师
荣昌区律师
河北区律师
丽江律师
衡阳律师
宜宾律师
黄石律师
阜阳律师
奉贤区律师
茂名律师
毕节律师
营口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怀化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律师咨询
·
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法,和女友开房
·
她能分割我的房产,各位律师
·
周律师你好。老婆和别人同居了。今天我找到他们出租房的
·
您好,李某(银行部门内退员工)2018年在职期间,借
·
合同纠纷中的赔付补偿
·
父亲不肯付抚养费,怎么办?我想找离婚律师维护我女儿的合法权益
·
离婚条件需要些什么资料,请问我是女方
·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
·
医生未尽告知责任患淋巴瘤被耽误整一年病情升级如何维权
·
买了车子要上牌上不了,怎么办?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怎么查询
·
你好,我这边有一个传单派发工作需要提交身份证高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