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双方夫妻在
离婚
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
离婚
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离婚
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
一、
离婚
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离婚
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
离婚
财产分割保险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
离婚
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1)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
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
离婚
协议
离婚
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
离婚
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
离婚
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
遗产继承
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
离婚
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
当今社会,由于夫妻在离婚时往往很难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协商一致,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起诉离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起诉离婚要多久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一般而言,法院审......
·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究竟这个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关于这一点,不仅是当事人必须要做的,而且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抚养孩子不是女方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女方失联孩子抚......
·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
·
不但要谴责故意杀害律师的嫌疑人,还应谴责故意贬损律师职业的人
不但要谴责杀害律师的嫌疑人,还要公开谴责那些故意贬损律师形象的人作者:孟子君律师四天前,在司法部的微信公众号中,中华律协发布《声明》,表达了对故意杀害执业律师等犯罪行为的强烈谴责。《声明》说:“2021年9月13日,湖北律师薛伟幸在执业过程......
·
焦作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怎么导航?
焦作市看守所大厅电话:0391-3271739导航地址:焦作市...监管支队焦作市看守所打造阳光监所焦作市看守所举行警营开放日活动,商会秘书长们参观了收押提审岗、巡视监控岗、管教岗、图书室以及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所,当了解对在押人员文明和人性化......
·
建德市看守所
浙江省建德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桥南盘坞,靠近新安江中学,是建德市公安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建德市看守所不准亲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建德市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
·
南京票据律师
票据纠纷是指票据持有人、出票人和前手因票据使用过程中而发生的纠纷。解决票据纠纷有利于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保护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南京票据律师处理票据相关的经济案件、票据诈骗犯罪出庭辩护。南京票据律师办理:票据付款请求权;票据追索权;南......
·
10岁、14岁、16岁、18岁的法律意义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除非患有精神病(或者痴呆症),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无需其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代理其进行活动。他所进行......
·
如何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在解除劳动关系方式中,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其中协商对劳动双方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双方需要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协议中写清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协议书如何正确签署?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简单做个分享。......
·
刑事案件何时开始请律师效果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家人被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后,在家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时,及时请律师介入是比较好的时机。在国内刑事案件中,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要想无罪释放是非常有难度的,有时候办案人员会劝犯罪嫌......
热门城市
湖南律师
东方律师
丽江律师
河北律师
双桥区律师
晋中律师
枣庄律师
湘潭律师
合肥律师
高雄律师
山西律师
沧州律师
江苏律师
鸡西律师
清远律师
琼海律师
盐城律师
三明律师
濮阳律师
大理律师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离婚,我的生活有小三
·
借了一个两千的网贷手续费要八百,不还可以吗
·
你好我家小孩交通事故和你了解一下情况
·
强拆,请问政府在没有法院强拆公告的情况下强拆了我们房子合法吗?
·
企业在银行有贷款,银行能查企业的账目吗?
·
找谁要钱,怎么要钱。
·
我和别人投资办厂,政府有无息贷款,他私自把款贷了,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并且挪为他用,我应该怎没办。*
·
丈夫车祸去世,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慯金,他的父母妻儿如何分配?
·
张律师您好!2019年有企业购买我公司产品,尚有欠款
·
你好董律师! 这边我的基本情况是:上月在驾校科三路
·
张律师你好:我是卢氏县人,今年我老家修卢栾高速经过我
·
被人骗取10几万如何采取法律途径让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