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律师文集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工伤其实在工作中有时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许多职工并不清楚
工伤赔偿
的项目,也不清楚受了工伤能有多少赔偿,经常拿了钱工伤的事就这么被用人单位忽悠过去了,这样往往无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一、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1、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还有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什么是
工伤赔偿
标准
工伤赔偿
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从中我们可以得知
工伤赔偿
是职工应有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不赔偿或者克扣其费用,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去咨询律师了解这方面更多的知识。
·
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诉讼程序中,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民事纠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因此了解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依照《工......
·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二、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多久?
意外无处不在,在工作当中也会出现意外,这个时候就有工伤认定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但是有些工伤待遇却不尽人意,这个时候就会有人不服,那么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依法向相关的申请复查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多久?根据行政......
·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时许多人就想知道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一、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
·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导航关键......
·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为南京市广大中、小、微企业......
·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
·
婚后按揭离婚房产归谁所有?
在现代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大环境下,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婚姻关系中,以前那种从一而终的观念现在部委人们所认可了,由此使得离婚率上升,由此在离婚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在法律环境下,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中就有一个问题很突出:婚后按揭......
·
重体力劳动者延迟退休能否变换岗位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一些比较特殊的工作,其职工是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但如今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日后可能会延迟退休,那针对重体力劳动者来讲延迟退休的话,能否变换之前的岗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
·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一、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关于拒绝投标文件,七部委令的相关规定一共有两条。一是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明确了可以拒绝投标文件,但没有明确拒绝投标......
·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具有转让时的......
·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不过有一些人可能在担任公司法人的时候,虽然公司在成都,但是......
·
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是什么?
关于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在双方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生效意义的时候,某一方的财产和住房是可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的,这种特殊的情况叫婚内财产转让变更,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纳税的,只需要支付80元的手续费便可成功办好。但是如果在二人配偶......
·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
·
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有问题要咨询?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张家界律师
河北律师
渝中区律师
红河律师
澳门半岛律师
辽源律师
陕西律师
南充律师
安顺律师
抚州律师
石家庄律师
德阳律师
青浦区律师
天门律师
涪陵区律师
南宁律师
咸阳律师
梅州律师
顺义区律师
来宾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律师咨询
·
我咨询一下我儿子在风力发电上班,给带班,个人在车里不
·
我在*超市旁边珠宝店买珠宝被骗,我该找谁。跟超市有关
·
我结婚后,继承的遗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夫妻异地,7年,育有两男孩,大6周小2周半,男方
·
你好,我想问下我老公给小三的钱,我起诉能要回吗?都是
·
你好,请问一方起诉离婚,第一次上庭,没有判离。如果6个月以后
·
关于报案是否收费?,打110
·
A37岁,比我岁,相识2个月后,在A穷追不舍及催促下,我和A结了婚彩礼钱要还给A
·
我们的商住楼未满一,因为物业存在各种不合理收??
·
能代理无罪辩护吗再审申诉
·
借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
你好,法院已经发过一次调查函给社区,不通过,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