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
律师文集
一、在农村如果
离婚
了土地怎么确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
离婚
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
离婚
后“ 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
离婚
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二、
离婚
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的土地承包法和婚姻法当中是有规定的,由于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在进行承包的时候,是按照户口、人数等进行承包的。所以在
离婚
以后,夫妻双方之间各自对于土地的承包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很多农村的农民都不再务农,而是选择到城里打工。如果不打算住以前的房子的话,可以将其转让,其中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出去。双方会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不具备转让条件而签署合同的话,转让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
·
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公民或者单位不得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特定主体只能依法活儿特点的使用权,且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的。不少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信息,故而不知道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出让方式。而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要想出售商品房,从而获取利润,就必须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竞争,获得土地,实现自己的利润。那么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下文给予......
·
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由于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公益设施正投入建设,相应地,国家对土地的征收也就越来越经常,在广西玉林,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开展征地工作,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对征地补偿的标准作了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西玉林征地补偿......
·
专业家事律师:民事答辩状(返还彩礼)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于XX,女,X族,生于19XX年0X月1X日,住。身份......
·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地址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广电东路......
·
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30万遗产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一)根据《诉......
·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借款合同的生效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1)以......
·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
·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认定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需要先了解法律规定的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结合法律规定才能比较好的进行判定。下面,我们带来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内容,供你参考。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2......
·
劳动者违反疫情防控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同时,作为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和专仓防护管理规程应当明知,但不能认识错误正确面对,屡次违反工作纪律,符合《职工奖惩制度》规定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很多刑事犯罪中,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但是每个犯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侵吞。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您在生活中可能会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将遗失物交给警察或者还给本人但是不乏有一部分的人将它占为已有。那么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呢?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有问题要咨询?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辽宁律师
基隆律师
氹仔岛律师
江津区律师
滨州律师
陇南律师
邵阳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宁夏律师
自贡律师
陵水律师
温州律师
平谷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盐城律师
河南律师
景德镇律师
东丽区律师
澳门半岛律师
黑龙江律师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律师咨询
·
黄律师你好,我是2014年初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
·
我家是顶楼下雨房盖漏雨把墙体的大白都泡了,物业一直不管,我要起诉物业可以吗
·
你好……明天在店里吗……离婚纠纷财产分割
·
你好!请问可以帮我去xx部门盖个章吗?愿意支付500
·
我在靖边修了一个农机拖拉机,前边都说好了,车修好了付
·
您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因为我考虑到前夫家居住条件好,
·
我在因无证醉驾二轮摩托车肇事被?6个月罚款元后吊销A
·
x博借了高利贷会受到什么样的处
·
许律师你好!你电话打不通,想找你帮忙打官司,怎么联系
·
请问一下我儿子玩游戏被腾讯公司收取了4000元人民币
·
女方出轨两年按揭房产一套子女一个她有一家产后护
·
合伙开店,营业执照写谁的名字好?分别有什么责任?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