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我国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吗
www.cnLaw.net
法律知识
相信我国所有的公民都知道,在刑事犯罪当中故意杀人罪这应该属于性质比较恶劣的一种了。这种行为极其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权,蔑视我国的法规,肯定法律是会对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严惩的。但是在我国刑法当中,对于所犯的罪行又分为结果犯和行为犯,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这种罪行,有一部分人就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吗? 一、在我国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吗?属于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比如,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在行为人实行了诬告陷害行为的场合,即成立该罪的既遂,至于被诬陷人是否受到了刑事处分不是成立该罪既遂所必要的。 二、结果犯和行为犯的划分标准 如何正确界定行为犯这一概念,实际上就是要确立结果犯与行为犯的划分标准。从两大类观点看,前者可称为既遂标准说,后者为成立标准说。我们基本赞同既遂标准说,并阐明以下理由:(1 )以结果论责任是早期刑法一直延续下来的刑法观念,虽然我们并不赞成以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但许多犯罪的确是以结果的发生作为既遂的主要标志的。将这类犯罪归于结果犯之列,合乎传统思维观念。又由于既遂犯是犯罪的普遍存在形式,确立上述观念对研究和处罚既遂犯具有现实意义。(2 )虽然我国刑法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但我国刑法分则对法定刑的设置则是以处罚既遂犯为标本的。这就是说,立法者在给犯罪配置法定刑时,应当考虑的是该罪既遂形态的社会危害性,从而做到罪刑相适应。于是,依既遂标准说研究结果犯和行为犯合乎法定刑的配置规律,有助于法定刑体系的协调一致。(3)根据成立标准说,结果犯只限于过失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和少数直接故意犯罪,这势必导致有的犯罪既可以是行为犯,也可以是结果犯。如依据刑法对杀人罪的规定本身来看,该罪只是行为犯。但就具体的杀人罪而言,直接故意杀人是行为犯,间接故意杀人是结果犯,于是该罪既是行为犯,又是结果犯,二者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4)就犯罪构成和犯罪既遂的关系而言,犯罪构成是基础, 犯罪既遂是最充分实现了的犯罪构成。表面上看,成立标准说强调犯罪构成的作用,实质上这是把犯罪构成过于简单化的表现。相反,既遂标准说是在运用犯罪构成的基础上,确定对既遂犯的处罚,是罪与刑的结合,其价值取向更加合理。此外,那种以法律条文本身的规定来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的观点也是对立法技术的忽视,因为立法者在表述法律时必须强调语言运用的简洁明了,仅以法律条文对构成要件的表述判别行为犯或结果犯是过于表面化的表现。当然,如何准确地表述既遂标准说,还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依笔者之见,对行为犯的定义可作这样的表述:行为犯就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无需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类型。这里的"特定的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还必须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才成立犯罪既遂的犯罪是结果犯。危险犯属于结果犯的一种,只不过它所要求的特定危害结果是危险结果(即实际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故意杀人罪肯定是属于结果犯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死亡,行为犯和结果犯实际上也是有着一定的划分标准的。行为犯在更多的时候倾向于犯罪未随。而且像故意杀人罪的这种罪行,基本
量刑
都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的,这已经属于一种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了。
·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这些问题,我们下文都做了详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
·
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
毫无疑问偷盗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给他人的合法所有物造成了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盗窃属于犯罪。对盗窃量刑对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对我国民间守法秩序的维护。那么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盗窃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下面的我们进行详述。一......
·
根据刑事法律哪些罪没有过失犯罪?
根据刑事法律哪些罪没有过失犯罪??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有以下两种:1、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
·
绑架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那么,绑架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呢?此外,绑架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处罚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一、绑架罪有......
·
浦口离婚官司律师
浦口离婚官司律师...
·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相信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遇到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上诉争取儿子抚养权要多少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相信是每个......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一、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
·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哪几种一、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哪几种1、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基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受让人取得让与......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
民法总则委托监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生活当中,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或者......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南充律师
长宁区律师
伊春律师
河北区律师
广西律师
海淀区律师
台中律师
双桥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怒江律师
山东律师
和平区律师
宁波律师
河东区律师
秀山律师
崇明区律师
郴州律师
香港律师
南川区律师
江门律师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湖南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律师咨询
·
诈骗案件的有效期,大家好
·
律师你好,这边涉及到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本人在义马投案
·
我就纳闷了我怎么突然成了他的担保人了,这些我本人都没
·
您好,我买的一手房,首付交了合同签了贷还没下来。小区
·
我签了房子买卖合同没有收到订金算违约?? l
·
我的一位甫田籍房客因涉案抓上海徐汇警方抓捕(悉知可能
·
个人团体是否受法律保,在电脑圈工作了很长时间
·
一年前与对方发生推搡拉扯对方称我把他小拇指弄断了
·
银川隆基公司安全事故太多了,而且都是大事故,脚指头断
·
我21岁了,身份证就快要过期了,所以我想趁这个时候把自己不满意的名字改掉。,我21岁了
·
我的新车尾部昨天被撞很严重,交警定对方全责,但他只修
·
你好,我老公有精神病快十年,我们分居已经5年,他现在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湖南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法律知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