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律师文集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在赔偿的计算上面。在医疗事故中,法律规定的赔偿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由上面资料可知,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想要最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需要提供详细的资料证明构成了医疗事故。如果关于医疗事故还有其他的问题,建议到找专业律师分析。
·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诉讼的事实依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
·
碰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
碰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途径?一、通过行政部门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并封存,以固定证据,然后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并申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患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
·
保外就医的对象有哪些,保外就医手...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那么具体而言哪些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申请手续又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一一作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外就医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作为企业或公司职员,如果在职期间需要请病假治疗,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有时我们会遭受到公司不公正的待遇,那我国法律在职工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享有医疗期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基本权利之一,用人单位不能......
·
辽宁丹东宫翠茹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成功案例分享
官员犯罪辩护:2017年9月,被告人娄某因担任某人民政府财政所..期间,利用其负责管理政府资金、发放占地补偿款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以打白条借据的方式挪用公款共计625.16万余元,数额巨大,被.以挪用公款、贪污罪向.提起公诉。卓政律师提出:1.涉案金额为娄......
·
签订劳务合同实际为劳动..代理词
关于两名职工与被上诉人构成劳动..的问题。两名职工虽然与某分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书约定建立劳务..并且两职工也了解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但区分劳动..还是劳务..并不是以双方签订何种协议进行区分的。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认定劳动..应当根......
·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难题,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一直致力于婚姻家庭方面研究,成功处理过大量的离婚纠纷案,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
·
常州追债
常州追债律师合法要债,合法途径快速追债,专业清理各种常州债权债务,解决个人欠款、个人借款、公司货款、违约赔偿、损害赔偿等各类债务纠纷,追讨工程款等各类往来欠款。★常州追债律师应收账款解决方案:1.全面清理多年积累的不良账款;2.......
·
随着现在科技日益发达,人们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自由地发表言论。
随着现在科技日益发达,人们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自由地发表言论。可是这种言论自由有时候会对无辜的人造成误伤,更有甚者更是对他人进行诽谤,尤其是对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诽谤,影响更是恶劣。那么诬陷诽谤国家公务人员什么罪呢,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接下来就和......
·
单位被告人可以指定辩护吗?
根据辩护权的行使原则,单位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既可以由其诉讼代表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也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行使辩护权。问题在于,在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与自然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相......
·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约定归子女所有,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子女享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此后,债......
热门城市
太原律师
石柱县律师
岳阳律师
南开区律师
沈阳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丽江律师
鄂州律师
咸阳律师
白城律师
营口律师
滨州律师
宝鸡律师
安徽律师
海淀区律师
十堰律师
信阳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马鞍山律师
内蒙古律师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律师咨询
·
邢事案件涉嫌做伪证怎么办
·
你好你的电话是多少,我想请律师打官司交通事故
·
支付宝密码被朋友知道,在花贝借贝透支,在法律上能解决
·
应该赔劳动合同偿违约金吗
·
我的户口跟爸妈哥嫂在一起,然爸妈哥嫂把老房子给我,让
·
交通事故赔偿,我是08年12月退伍
·
本人退伍军人的伤残补助证明被他人拿走多年,他人能否领
·
我妈20年前欠了别人15万后来去台湾钱没还,06年
·
您好 我这有一个农民工受伤理赔方面的 问题 您有时间吗
·
重复登记违法行政事实清楚,作出双撤证的决定违不违法
·
请问一下律师,多年前单位拖欠我加班费等,前年解除劳动
·
我于2003年将户口迁入吴兴区织里镇郑港村,现已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