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律师文集
由于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因此就让人感觉这并不是刑事处罚,毕竟罪犯也没有实际到监狱服刑。那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到底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2、相关法律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撤销条例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上文中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即使罪犯被判缓刑,但也不代表最终一定不会收监执行所判刑罚,这要看罪犯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才行。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又犯新罪的话,就会被收监执行刑罚。
·
什么是遗弃罪,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
对于遗弃罪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而且在对遗弃罪的认定的时候,不少人也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一个人是不是构成遗弃罪,其实对于遗弃罪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是做了相应的明确的规定的,只有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能认定为遗弃罪,那么什么是遗弃罪,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一、遗......
·
哪些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
哪些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当然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也是可以直接进行逮捕的。但笼统的说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可能很多人还搞不清楚究竟哪些机关才有采取刑事拘留的权利,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答案。一、......
·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目的是非常滑稽可笑的。其根本性的目的就是要扰乱我国的公共秩序,给我国公民造成一定的恐慌。比如说有一部分人会投放一些虚假的危险物品,本身危险物品在我国就是受管控的,如果投放虚假物品的话,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
·
碍于情面的犯罪,得不偿失!(附辩护词)
赵某的表姐夫陈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通缉。赵某表姐李某多次请求赵......
·
扬州追债
扬州追债专注于企业不良债务的处置,包括债务催收、追债......
·
什么是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保险公司是否对单独海损做出赔偿,与投保的险种有关——如果投保的是平安险,那么,单......
·
抚养费的内容和数额
抚养费是持续的义务,为周期性付款由一个non-custodial父母付对一个保管父母、照料者或监护人,为了的孩子关心和支持划分了一关系或婚姻。在家庭法律,抚养费被安排作为民用联合的离婚、婚姻分离、解散、取消或解散一部分,经常也许补充抚养费(结婚的支持)安......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农村土地租赁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清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这就会造成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过长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谈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的问......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我们知道,如果涉及到债券的交易、转让等等,国家对此有一套详细的办法规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
·
新婚姻法 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夫妻在离婚以后,对于财产分割的要求实际上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因为您一定要知道,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的部分,仅仅是针对婚后共同财产的,所以如果真的遇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的话,首先就需要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因为婚前......
·
河南城市征地补偿条例
河南城市征地补偿条例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征收土地进行改造建设,从而制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的过程中,也会按照相应的政策对被征收的人进行合理补偿。地方之间,农村......
·
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构成
日常生活当中,国家对于血液的使用,采集是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和要求的。因为如果血液当中带有疾病的话,国家不加以管控,会给社会和公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但是偏偏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丧尽天良,在供应血液制品上做一些违章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
民事裁定书(终结特别程序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8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审理的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因……(写明终结特别程序的理由)。依照……(......
·
上海奉贤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在社会中,工伤纠纷是极为常见的事情,而劳动者在从事大职业活动时,也就是工作时有时候会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到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什么是工伤鉴定,上海奉贤区工伤鉴定标准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有问题要咨询?
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闵行区律师
和田律师
安徽律师
遂宁律师
梧州律师
晋城律师
丰都县律师
玉溪律师
玉林律师
普洱律师
商丘律师
北屯律师
黄冈律师
大洋洲律师
宜宾律师
氹仔岛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岳阳律师
荆门律师
彭水县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律师咨询
·
男朋友给?000块钱,分手后我把他拉黑了,他就要求我
·
我的1个朋友,我们这有大理石矿,需要大车往外拉费料,
·
你好,8月29号在中山工厂装修摔伤右手鹰嘴骨折,现在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为9级,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对于
·
房子漏水,想起诉,如果起诉开庭以后,被告不露面,我该
·
工厂的保安,换保安室的电灯,从梯子上摔下来,脚跟粉碎
·
我今十六岁,在QQ上被骗,通过微信扫码给对方支付两百元钱,该怎么办?怎么报案?这件事我不想让父母
·
我们能讨回欠款吗,各位律师好!我跟对方合作几了
·
想问一下,法院收走的购房合同通知去领,可以让人代领取
·
离婚财产分配
·
工作二十年单位不签合同不买养老金说我们是临时工我们该怎么办
·
在香港结婚怎么办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