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文集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企业可能一不留神可能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所以在经营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随着市场的发展战,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经营方式。企业改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而衍生出来的一种经营手法,企业改制的原因有很多种,所以对于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1、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2、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3、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4、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从上面的资料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改制的性质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决定,比如针对一些破产企业进行改制,对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发展而进行改制的这两种情况,在职工补偿的问题上是肯定不一样的,所以您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可以结合自己的切身情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要求企业向自己发放职工补偿费,如果企业不进行履行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
·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2、录音催讨法电话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法院《......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哪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应以施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穷,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其中微信是被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崇的,所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从而骗取他人钱财。那么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下面且听的我们带来详细解......
·
刑事申诉告知与注意事项
刑事申诉告知为依法保护申诉人正当申诉权,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
·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湖北省黄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
·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标准一、住宅类别一:①墙:进口墙漆墙面或墙纸、局部墙面带装饰造型②地:中、高档实木地板(紫檀、柚木、云香等),或800×800镜面砖,中、高档仿古砖,中、......
·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若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是需要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立的财产分割等问题,以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为依据,协商发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
·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
·
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
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在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同样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讨债。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
对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什么限制?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年龄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国收养人在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收养申请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的,双方都应满30周岁。...
·
多次盗窃的量刑是怎样的
从前,多次盗窃的行为也是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自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内容作出修改,此后多次盗窃无论数量多少都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那么多次盗窃的量刑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多次盗窃的量刑是......
·
刑事不立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立案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起点,在实践中分为刑事案件立案与民事案件立案两种。刑事立案针对刑事工作而言,其不立案也针对此而言,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本文意从本人检察工作实践出发,谈谈刑事案件中不立案的相关问题(故下文所......
有问题要咨询?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凉山律师
梧州律师
宝山区律师
广安律师
静海区律师
三门峡律师
云南律师
台湾律师
湛江律师
海口律师
吉林律师
大足区律师
潼南区律师
恩施律师
中南美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宿迁律师
青海律师
梅州律师
东莞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你好,今天我去模特公司去应聘,那边的面试人员说要交3
·
肋骨骨裂8根,达到伤残了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付
·
就是店面有关转租转让问题,房东从中作梗不允许转租,房
·
我想离婚,可是男方在国外,怎么办呀?
·
向律师,网络上诈骗别人3000能取出来吗
·
2018年,我在麻江转了一个ktv,合同上说2018
·
本来我家是2房一厅,我移民去香港时,爸爸和后母用1万
·
再婚家庭女方怎样维权?
·
交通事故,我对象骑车撞在路边违停大车上了,骨折了,可
·
因为锁事纠纷被人殴打致伤,
·
不知道有法可依
·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已支付护理费,是否还要支付陪护人员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