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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合同
法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定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
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
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
合同
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
合同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
合同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
合同
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
合同
,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
合同
的内容
执行
。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
合同
,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
违约
,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
违约
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
合同
,或者出卖人
违约
,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
合同
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
合同
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
合同
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
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
合同
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
违约
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
合同
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
合同
,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
合同
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
违约
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
起诉
即可。以上就是对
合同
法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回答。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定金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定金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何避免定金陷阱定金被骗以及定金能否退还。这些知识说明了定金如何使用。您在看过这些资料后会对定金使用由一个明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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