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外贸代理的特点
律师文集
代理主体其产生之始就具有国际性,而有了国家之后的代理被分割为国内代理和国际代理两种。外贸代理在西方其实是一种普通的国际商事代理行为,其制度的设置也一般体现在民商事的规范之中,区别于一般民事代理之处就是其跨国性。1999年统一《
合同法
》的出台,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调整规范主要是《暂行规定》这样一个部门规章,《对外贸易法》因为规范十分抽象和原则,司法中也无法援引来解决实际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1986年)中的代理制度.运行至今的《民法通则》在第四章第二节设置了民事代理制度,直到现在该节的规定依然是我国民商事代理行为的基本规范。代理制度的规定完全是借鉴了大陆法系关于代理的理念和制度,即仅规制直接代理行为。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是大陆法系的分类方式,大陆法系按照“名义标准”来认定当事人行为是否为代理,一般说间接代理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法,法律规定上认为其性质形同于行纪行为。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代理人,代理人再根据委托协议与被代理人处理内部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方式。
根据实务运作的经验,一般具体的外贸代理交易过程是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来进行的。该规定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了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互在交易过程中的关系。其中,内部关系是外贸代理公司和国内企业之间的委托协议,外部关系是外贸代理公司与外方第三人之间订立的进出口贸易合同,两个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彼此互不相属。然而,现实的操作往往是被代理人也参与到进出口合同的协商、订立之中,外方一般实质上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也清楚合同的实质履约人。甚至出现了“外贸逆向代理行为”,即由被代理人与外方第三人以外贸公司的名义进行磋商谈判、订立合同,组织货源或提供自己的产品,替代外贸公司办理进出口的手续,交货结算,并向外贸公司交纳约定费用。
《
合同法
》的出台和《对外贸易法》的修订,表面上看外贸代理制问题得到了解决。第一,所有的商事活动主体理论上都可以获得外贸经营权,因此,不用借助国有外贸代理公司来进行进出口贸易活动;第二,每一个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都可进行外贸代理活动,这种活动适用我国民商法有关代理的规定即可;第三,
合同法
是民法的特别法,出台又晚于民法通则,所以可优先适用来调整外贸代理活动;第四,《暂行规定》的法律位阶很低,法院参照适用,所以一旦与
合同法
的冲突,应适用
合同法
;第五,我国的
合同法
既调控国内合同,也调整涉外合同,所以作为外贸代理制度,完全可以在
合同法
的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调控下有序的开展;第六,因为每一个企业都可以拥有外贸经营权,所以就避免了一个代理的理论困境,即国内经营者没有外贸权却要授权外贸代理公司与外方第三人订立进出口交易合同,并且按照第402条、第403条的规定直接或间接的接受合同的后果,这显然不符合代理的基本理论,只能将其归入到行纪行为之中。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
谁有权向承运人提起海上货物运输提单侵权索...
《合同法》生效后,使外贸代理关系基本由该法委托合同一节调整,根据《合同法》第402条及403条规定,外贸代理人对外从事业务时其身份为为隐名代理人或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人。真正的收货人如果凭提单加盖自己公章背书提货,则直接与承运人建立了提单运输合同关系,其自然可以......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所订立的运输合同是否...
目前登记的无船承运人绝大多数是由原来的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虽然《国际海运条例》对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我国的货运代理市场一直十分混乱,在《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之前,许多货运代理人实际上已经在从事着无船承运人业务。《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之后,一方......
·
外贸代理的特点
代理主体其产生之始就具有国际性,而有了国家之后的代理被分割为国内代理和国际代理两种。外贸代理在西方其实是一种普通的国际商事代理行为,其制度的设置也一般体现在民商事的规范之中,区别于一般民事代理之处就是其跨国性。1999年统一《合同法》的出台,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
·
来安县看守所地址、位置导航、律师会见手续
来安县看守所电话:0550-5632858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复兴路(正大酒庄、柏露山庄附近)来安县看守所是安徽省省级先进所,来安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则连续两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来安县看守所正......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审理南京全市基层一审行政案件
2020年3月28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江北新区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91名,内设机构9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另设法警大队和机关..。南京江北新区......
·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南京秦淮区律师致力于为南京市秦淮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范围包括秦淮区下辖秦虹、夫子庙、双塘、门、五老村、洪武路、大光路、瑞金路、月牙湖、光华路、朝天宫街道。业务范围包括:债务清理、刑事辩护、离婚财产、房产纠纷、合同......
·
南京合同审查律师
南京合同审查律师提供合同拟就撰写、合同审查、合同审核、合同纠纷诉讼等合同相关法律服务,专业的合同律师在线咨询解答合同法有关问题。南京合同审查律师解决南京合同审查、南京合同审查要求、南京合同审查流程、南京合同审查报告、南京合同审查要点等......
·
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
我们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生前财产会由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会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代位行使,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代位继承。那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
·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伤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一般都觉得猫是不会咬人的,但是还是有万一。遇到猫咬人的怎么办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被猫咬伤责任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
·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现实生活中,一些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而从事医疗活动,殊不知在实施这些行为的同时,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呢?如行为人犯该罪的,应当如何量刑呢?我们为您解答......
热门城市
巴音郭楞律师
海淀区律师
宿州律师
万州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本溪律师
镇江律师
朝阳区律师
自贡律师
郴州律师
梧州律师
嘉定区律师
宣城律师
景德镇律师
吉林律师
河源律师
新北律师
宁夏律师
通州区律师
南充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律师咨询
·
请问农村合作医疗到哪里查知道交还是没?? m
·
我朋友故意伤人至作开颅手术会判几?可以减刑吗?
·
一笔二万多的欠债纠纷,已经在原告户籍地四川省提起诉讼
·
我是一名大学生之前因为工作原因在外面租了一间房但是住
·
你好,我在攸县买的商铺,都没有,动静已经几年
·
请问是不是一房二卖?,前一段时间我买房
·
公司的债务跟我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
聚众私自强拆农村一位八十多岁老太太违建近百年的厕所及故意伤害
·
有监控拍到他看到我掉东西了,但他不说,当我一走,他立
·
离婚后孩子户口归属问题和债务问题
·
我是个在快递超市里面作兼职的,双十一期间忙的时候做了
·
报名上去了交3000块钱了考科目一了不通过,无想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