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文集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原文规定: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释义】
离婚
时的财产分割是
离婚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
离婚
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二、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
离婚
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
离婚
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划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三、分割共同财产应考虑的因素原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
离婚
,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
离婚
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
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
离婚
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
离婚
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
离婚
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最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还需要说明一个问题,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
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要说明的是此项请求权的行使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即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两年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通过本文描述,可以了解到,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是有关
离婚
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详细解释,明确了
离婚
后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双方
离婚
时如果共同财产不真实的情况下,另一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都对您正确理解新的法律条文有很大帮助。
·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形成的原因很多,包括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买卖产生的欠款等等。而生活中因欠条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那么您知道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吗?这在诉讼过程中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欠条而言,如果......
·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如果欠钱一直不还可以通过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
·
强迫他人背债务怎么判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
·
企业在商帐追收的预防
企业在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
离婚继承律师: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怎么办
女方怀孕期对一个家庭而言是一个考验,有些丈夫因为妻子怀孕无法履行夫妻义......
·
江宁离婚股权分割
离婚时怎么分割企业股权?南京市江宁区离婚股权分割专业......
·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您都应该知道,那是我国的城乡居民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取得享有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农村,一个家庭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合同是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就特别指定地块我记得使用权进行出让所达成的书面协......
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可行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因为不小心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东西丢失。有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我们......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一、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步骤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
挪用资金罪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在我国公司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营是离不开股东的支持的。为了对市场中......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生活中,有些人性格上比较冲动,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与他人大打出手,而此时围观的人可能也会报......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
·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变更合同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依上述......
一、职务侵占罪检察院批捕会不会判刑?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1、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
有问题要咨询?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襄阳律师
驻马店律师
鹰潭律师
宁波律师
湖北律师
攀枝花律师
武隆区律师
孝感律师
哈尔滨律师
巫山县律师
茂名律师
长沙律师
伊春律师
广西律师
琼中律师
滨州律师
南阳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渝北区律师
丽江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律师咨询
·
学生困惑问题!
·
二胎政策是怎么个规定的
·
合作协议书,女儿和女婿关系不和
·
母亲在公司受伤,公司不肯赔偿
·
同一个人,有两个身份证
·
爸爸妈妈 离婚了 父亲一直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应该怎么办
·
你好,,我前几天在健身房游泳,出来到淋浴室冲澡,结果
·
整容手术失败,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
这个医院有责任吗
·
信用卡误操作一次结清欠款,银行不能撤回??
·
法官,一审法官受贿判错了
·
高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定不作为进入不了检察院的检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