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为了避免在
离婚
时给予
房产
等财产的分配产生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即对
房产
进行约定,若没有约定时,该
房产
又是在结婚后购买的,那么,若夫妻双方在
离婚
时对
房产
的分配不发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新婚姻法关于婚后
房产
的规定进行判决。
一、新婚姻法对于婚后
房产
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
离婚
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
房产
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
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
房产
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
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
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离婚
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
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
房产
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 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 议
离婚
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
离婚
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在婚后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若夫妻双方就
房产
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案件时,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
·
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
夫妻感情不和需要办理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分割可以签署协议,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夫妻......
·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国家又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试点。在这项政策中,最主要就是赋予了租房者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的权利。而一些地方在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时候,要求人户合一。那么租售同权与人户合一的区别是什么?下......
·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
·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1、近亲属......
·
内部借支纠纷,姚强律师为单位维权获成功
基本案情:刘某系株洲某公司的市场开发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先后多次以开拓业务的名义向该公司借支,累计到该公司与刘某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刘某尚欠该公司借支款近五十万元没有归还。公司多次与刘某协商,希望刘某能自动将借支款归还,未果后公司委托本......
·
盐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办公受理时间
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咨询电话:87011592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33号咨询电话:86861920滨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滨海县县政府西辅楼三楼咨询电话:84193137、84193055......
·
浙江省看守所
浙江省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文一西路567号,在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是浙江省公安部门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友情提示:浙江省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会见、取保候审、申诉、确定是否具有从轻......
·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建邺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范围包括建邺区下辖莫愁湖、兴隆、南苑、沙洲、双闸、江心洲6个街道、45个社区。业务范围:债务清理、刑事辩护、离婚财产、房产纠纷、合同违约赔偿、侵权索赔、损害赔偿等。▲南京市......
·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如何退,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如何退,流程是怎样的?每个公司都不是一个人开起来的,所以当中肯定有或多或少的股东,每个股东占有不同的公司股份,但相同的是每个人都有与股份比例相对应的股权,那么企业改制股权如何退,流程是什么样的也许很多人还不知道,详情请看我们特......
·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
·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热门城市
基隆律师
黄南律师
临沂律师
阿里律师
南平律师
鹤岗律师
宁德律师
邯郸律师
澳门半岛律师
秦皇岛律师
双河律师
大理律师
南阳律师
长治律师
石河子律师
朝阳区律师
温州律师
渝中区律师
安阳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律师咨询
·
老板拖欠工资,去年拖到今年,帮帮忙恳请上有老下有小
·
债务纠纷方面问题向你咨询
·
姚律师,我跟我老公结婚四年了,一直都是勉强婚姻生有一
·
签了预购合同但是不想买房了能退订金吗
·
不合法的经营实体(如幼儿园)不能转让吗?
·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把钱打入对方卡里,对方玩失踪二十天了
·
我的孩子在武术馆受伤,武术馆商量我们走我们的保险,剩
·
有电话吗,离婚需要找律师!
·
北海眼睛十级伤残理赔内容,请详细说明,谢谢
·
我有间老房子,房子是公祖那一代留下来的,我爷爷呢他的
·
辞工老板不让!不结账怎么?? met nme
·
请问一下想找一位老挝妹,老挝妹要办什么手续来中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