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律师文集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各样的
建筑工程
。虽然各个工程的具体建设程序不一样,但我国对
建筑工程
质量的要求是同样严苛的。只有在质量上把好关,才能保证
建筑工程
的安全。各类工程建成之后,应当接受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三)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四)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七)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二、材料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四)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五)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六)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七)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十)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三、施工
(一)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二)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五)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六)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八)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九)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十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十二)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十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十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抹灰工程、门窗工程等,且涉及到从施工到竣工的多个环节,各个环节都有其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对材料的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的要求,施工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才能保证验收合格。
·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此类官司也越来越多,拖欠工资是让人们十分愤怒的事情,我们要学习此方面的法律知识,知道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工资有哪些解决办法?为您解答。一、拖欠工资的的补偿办法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
·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哪...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哪些?一、终局裁决适用范围(一)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分项:(1)计时(件)工资(含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基本生活费等特殊情况下支......
·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
·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来讲,工程的质保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工程在质保内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承包方是需要进行售后维修的,因此很多发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想要与承包方签订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但是不知道签订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没有效力?下面就......
·
广东省佛山市所有各区看守所电话与地址(最新版)
(1)佛山看守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大雾岗路电话:0757-82722932邮政编码:528000,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正门可提供20个左右停车位。(2)南海区看守所地址:南海区狮山招大管理区电话:0757-86690318邮政编码:528200(3)顺德区看守所地址:顺德区勒......
·
湖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
浙江省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市区有湖州市看守所,下属县各有看守所,需要会见、取保候审的,可以联系律师:188-688-76507湖州市看守所地址:湖州市杨家埠镇干山二路688号导航设置: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湖州市机动车驾驶考试服务中心、兴轮轴承......
·
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
(注:已经注销,已经新设立南京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在哪里?如何联系?如何确定案件是否属于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的受理范围?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地址、电话、受案范围、管辖区域,以及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的简介。武汉海事......
·
镇江要债
镇江要债帮助个人和企业解决要债难问题,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客户提供专业、合法、高效的要债清债服务。★镇江要债律师谈:有借条被判决败诉: 原告王某诉称:朋友朱某向其借款,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向王某借款人民币60万元,两个月后归还......
·
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
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凡事都是双面性的,水利工程如果利用好了,将会造福子孙后代,相反的,如果在监管时因为疏忽大意而造成了决水,那么后果就是不堪设想的了。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
·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受伤之后去工伤伤残鉴定,就可以获得赔偿以减少损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都能清楚的知道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吧。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转继承一般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承担的继承权问题,而若在实际的转继承过程中人们对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缺乏一定的认识与了解时,则会使相关问题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下面在本文中主要对转继承具体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分析。1、从《继承法若干意......
热门城市
日喀则律师
海外律师
天水律师
六安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商丘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扬州律师
澄迈律师
万宁律师
黄山律师
西城区律师
上海律师
嘉定区律师
南充律师
金华律师
枣庄律师
宝坻区律师
淮南律师
亳州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律师咨询
·
在网上被富瑞徳公司骗五十万,已报公安,请教律师能处理
·
就是一个结了婚的男的,给我说他没有老婆没有结婚,他给
·
请问今的小货车等级评定章还盖吗?道路运输还需审吗?
·
[求助]关于收养抚养的问题
·
我们要打官司!!,各位律师
·
土地证过户
·
律师你好、以结婚名义、骗取钱财、属于诈骗罪吧?060
·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不发烛生子女费怎么办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俩个人婚外情,同居一年,女方为男
·
您好,刘律师🍵 我是赵永君女士。我
·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我公公婆婆有一套9o平米的住房,后
·
你好,夫妻离婚,有一儿一女,男方要求不给女方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