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单方面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文集
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的爱情最终有了归宿,意味着两人将以一个家庭的身份在社会上生存,结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有。但在在速食爱情的当下,我们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
离婚
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双方在协商
离婚
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比较好解决,但单方面
离婚
财产分割往往就变成一个棘手的问题。今天,将为您讲解这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
一、
离婚
财产分割
离婚
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
离婚
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
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离婚
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
离婚
损害赔偿制度以对
离婚
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三、单方面
离婚
财产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审判实践中的
离婚
诉讼,一方当事人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又要求抚养子女,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时,将该数个诉讼标的合并于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
离婚
案件诉的合并诉讼的客体合并,即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对几个各自独立的诉讼标的合并进行审理。诉讼的合并是追求诉讼效率价值的结果,如有的学者认为,把两个或多个诉讼活动简化为一次进行,既节省办案时间和人力,也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免予诉讼。诉的合并的目的就在于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防止人民法院在同一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同时,若是和并审理使得诉讼程序复杂化,造成审判上的不便,影响案件的及时公正的审理,又可以从合并的审理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审理,实行诉的分离。因此,单方面
离婚
财产分割应该先判定
离婚
,再根据是否协议决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两人从相知到相守不易,若是在婚后真的发现双方不合适,决定
离婚
,会给双方甚至双方的父母带来伤害。协议
离婚
这种伤害还较小,但若是单方面提出
离婚
,在法律判决,财产分割方面将会有不少阻碍。单方面
离婚
财产分割可以分解为两个案件来审理,
离婚
案件和财产纠纷案,我们提醒您,处理
离婚
,能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若必须要单方面
离婚
,一定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有何规定?
我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我国人口非正常增长所推出的一项国家政策。尤其是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超生现象更为严重,因此我国对超生家庭会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一、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相关规定第一条根......
·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在中国法律中,子女未长大成人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然而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虽然抚养权仅仅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具有固定时间前往观看的权利,但是离婚后共同抚养的例子还是很多的,虽然司法上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是您乐于看到的。那么我们深入......
·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一方拿出写给父母的...
如果男方父母出资时,男方与其父母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合意并出具了欠条,即使女方不知道有该欠条,也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依照我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婚后男方......
·
我国无效婚姻是指什么?
结婚在以前一直是父母包办,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恋爱自由深入人心,恋爱需要双方的自愿以及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结婚,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很多时候需要走法律程序,不符合国家法律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是指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
·
违法证据排除之无罪辩护
陈XX、邹XX等五名被告人因诈骗一案于2013年2月25日被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
南京挪用资金罪刑事辩护律师致力于预防单位犯罪及企业......
·
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
离婚毋庸置疑地成了当今十分热门的话题,即使相关的法律已经对离婚有了许多规定,但是伴随着离婚而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说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要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先从与离婚判决有关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解。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
·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记,那么商标权质押的办理需要做好哪些准备?下面我们为你解答。商标权质押办理需要做的准备:以注册商标......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
·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一、被医生误诊怎么办?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
·
公司法控股股东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股东规定是什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很多,其中包括一些持股比例大的股东,也有大量的中小股东。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及控股股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控股股东,必须在行为规范下面开展活动。那么,公司法控股......
·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有的人在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相信不少家暴受害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你家暴想离婚怎么办。一、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庭暴......
·
对于婚前债务是否转化为共同债务
对于婚前债务是否转化为共同债务一、夫妻债务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
·
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
我们您都知道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由自己所在的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大众普遍的想法时工伤的鉴定是要在自己身为本单位员工时才可以去申请,对于已经离职之后的员工是否可以鉴定工伤仍存在不少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您关心的关于......
有问题要咨询?
单方面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处理?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辽源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昌吉律师
铁岭律师
烟台律师
吉林律师
武威律师
扬州律师
阳泉律师
吴忠律师
双鸭山律师
衡水律师
渭南律师
萍乡律师
日喀则律师
楚雄律师
台北律师
鹤壁律师
恩施律师
曲靖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婚后买房,父母付首付是否认定是父母的财产
·
:我是男方,由于不了解,婚前同居六个月女方怀孕结婚,
·
今年在宝鸡工地干活,老板一直耍赖,不给钱,没签合同,
·
交通事故无证驾驶导致受害者死亡,交警队结案把遭事者放
·
我老公被人起诉了,说是集资诈骗,现在已经拘留了
·
我家楼上是铁塔公司的机器,噪声很大,目前我楼下的房屋出租不出
·
身份证之前绑定的手机号不用了怎么换成现在用的手机
·
计生证的问题,今天去离婚民政局要计生证干什么?
·
离婚2年女方起诉男方!要从新分割房产!
·
现居拆迁房是婚前爸爸妈妈的宅基地换的,现在也没拿到产
·
你们好!未满十八岁致人重伤最低判多久
·
在国企单位上班请病假半个月,整个月的工资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