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2、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6、赠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7、继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 以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的相关资料,当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时,需要明确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同时操作过程中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以确定其具有的法律效力,保证双方的利益,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导到转让程序不能顺利进行。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和城市征地赔偿标准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为本身征地补偿金就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土地的价值进行。但是村民也一定要知道,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拆迁补助款都发放完毕,并且发放合理的话,拆迁方才可......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新建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补偿标准85000元/亩。 新华街道办...... ·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征地需要按照一定得流程才能保证合法有效。特别是企业在进行征地使用的时候,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流程进行操作,不然很容易引发纠纷。今天整理了关于企业征地流程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农用地转用、...... ·如何异地离婚,夫妻怎么在异地离婚 有的夫妻在婚后想要异地离婚,但是我国法律却规定夫妻异地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那么此时说如何异地离婚,其实就是指夫妻如何起诉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抢劫案件 当事人获刑一年半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抢劫案件当事人获刑一年半 案情简介: 2015年夏天,被告人张某某经预谋在武汉市武昌某区某手机专卖店,趁被害人彭某不备,利用购买手机之机将...... ·周志涛律师为王某盗窃罪一案的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接受盗窃案件的被告人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为王某某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本案卷宗并会见被告人,现对本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望贵院予以考虑、采纳。辩护人认为,本案中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构成盗窃罪的事实不......
·乐清市看守所 浙江省乐清市看守所地址在乐清市乐成镇后所村,在乐清中学隔壁,下高速后开到宁康东路,沿着宁康东路开到东沙路拐进去,一直到底就到,也可在人民医院站坐公交8路到。友情提示:乐清市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会见、取保候...... ·南京劳动仲裁 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帮助南京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指导南京用人单位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南京劳动法律师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服务,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供南京劳动仲裁电话、劳动仲裁程序等信息。南京劳动仲裁律师有丰富的劳动法实践经验,处理......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如何处理第一次旷工...... ·我国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使用 我国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使用土地基本都是有年限的。而由于房子是附属于土地上的不动产,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问这个土地使用年限等于房屋使用年限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 ·过度医疗怎么办鉴定,过度医疗的危害有哪些 过度医疗的鉴定应通过全面考评医生是否履行法定的医疗义务以及严格审查调取证据材料来进行鉴定。过度医疗的危害有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恶化,以及会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影响卫生服务公平性等。 一、过度医疗怎么办鉴定 过度医疗应......
热门城市
临汾律师 全国律师 滁州律师 伊犁律师 合川区律师 鹰潭律师 济宁律师 莆田律师 汕头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海西律师 新疆律师 益阳律师 咸宁律师 驻马店律师 平顶山律师 大理律师 宿迁律师 温州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
| |
推荐律师

律师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