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律师文集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而在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之后,对劳动者而言,自己的利益可以说也会受到更多的保护。那对于这类合同而言,是否能够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
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对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根据《劳动
合同法
》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员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
·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
·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
·
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要符合什...
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作经......
·
如何判断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如何判断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一)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二)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
·
扬中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手续和时间
扬中市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镇导航: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的后面,从北门的西侧一直走下去即到。邮政编号:212200扬中市看守所连续14年监所安全无事故,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二级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
·
张律师代理王某某网络诈骗案二审获改判减刑
王某某利用等方式实施网络诈骗,诈骗金额45万多,又因诈骗对象多为在校学生,一审被判决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罚金。接受委托后,经过研判案情,认为一审量刑过重,确定了辩护方向。结合在一审中已经认定王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又有......
·
南京房屋租赁律师
南京房屋租赁律师提供专业房地产法律知识,包括处理房产抵押,房产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房屋拆迁,房产开发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相关事宜以及南京房产律师信息。为您提供专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房......
·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阐述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违约责任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南京合同违约金的上限、合同定金的适用等合同违约法律规定。◎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合同违约是指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
·
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注意什么?
子继老,孙继子。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当代中国继承法对于继承的简单理解。但是当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后实际继承遗产前死亡了,该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了转继承。在转继承中和容易出现纠纷,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
·
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除非有证据证明你也丧失或明显缺乏独立抚养子女的能力。否则必要要支付抚养费,依据法律规定父母均有抚养的子女的义务。因此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抚养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0%-30%。二、离婚的类型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体较复杂,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非经营者,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等。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和过失,而且在通常情况下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1)非......
热门城市
攀枝花律师
清远律师
常州律师
白银律师
抚顺律师
涪陵区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咸阳律师
虹口区律师
郴州律师
徐州律师
朝阳律师
玉溪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达州律师
长寿区律师
丽水律师
台州律师
厦门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律师咨询
·
住房渗漏问题寻求律师帮忙
·
请问我找份拉货工作,说是金杯车拉酒类的,需要办个消防
·
我老丈人是环卫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途中被电瓶
·
员工应怎样通过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有人网上语言对我进行侮辱攻击,我可以起诉她吗??
·
我在厂里受了伤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作服工作牌工资条
·
双方达成共识,自己写协议书,双方签字并按手印。请问有
·
别人欠我十万元,写了借条,当时约定三个月还,但现在已
·
质保金如何收,质保金到期后
·
我是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康陈大队单家村我爸爸继承了我
·
我和我老婆住在岳母家他们家把我的钱都用完了。还卖了我
·
我在老家厂里上班,买了五保险,现在在外地上班,没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