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文集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二、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
(三)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
(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材料的期限;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闲置土地调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置:
(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三、闲置土地认定
经调查核实,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条件,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
《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
(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
(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
以上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闲置土地定义、调查和认定的相关规定,相信您通过阅读本文已经了解了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的作用是什么,但 仅依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还是不够的,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联系律师,以获得更多相关法律建议。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费用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费用是多少现在,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的加快,土地使用权变更的速度也加快了。过户也属于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变更的一种。不管是转让二手房还是只是转让土地使用证,都会涉及到土地证变更的问题。土地使用证的变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也是需要交费的。那么国有......
·
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
·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当遭遇到非法征地时,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遇非法征地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
·
杨某谕涉嫌强奸抢劫犯罪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杨某谕涉嫌抢劫、强奸犯罪案件,本律师自侦查阶段至今,一直担任杨某谕的辩护人。经多次会见杨某谕,多次与办案警官、检察官、法官沟通,仔细查阅案卷,特别是经过今天的庭审,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 杨某谕的涉案行为不构......
·
南通律师专业承办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承办业务领域: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调解谈判、赔偿诉讼、交通肇事罪辩护;2、债权债务纠纷:经济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等3、法律顾问:法律文件的审查、草拟、修改、谈判、签约;法律咨询、......
·
临安市看守所
浙江省临安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临安市锦南街道卦畈路,在卦畈到杨岱村的交界地方,路线导航:从小山弄,往维多利亚大酒店方向过桥,到卦畈路,一直向前即到。律师提示:临安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去临安市看守所会见面......
·
有请当事人律师栏目介绍
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之《有请当事人》节目介绍:创办于2000年,一直通过主持人在演播室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邀请南京律师现场调解,成立了南京电视台《有请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人民调解使电视民间调解具有了正式法律效力。有请当......
·
刑事案件正在追赃,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因同一法律事实分别产生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聚合,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否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案件没有执行终结也并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为避免民事权利人(同时为刑事被害人)双重受偿,可在执行中对于刑......
·
网络盗窃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现在是网络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每个人享受了巨大的便利。如不需要带大量现金支付买房、买车等,但是也滋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如网络盗窃。那么网络盗窃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网络盗窃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
信用卡诈骗19万怎样量刑?
信用卡诈骗罪也是诈骗罪的一种,但是因为利用电子网络,实施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对他人财产以及信贷机构财产都造成重大损失。很多人都钻监督管理漏洞,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19万怎样量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热门城市
眉山律师
渝中区律师
北海律师
北碚区律师
绍兴律师
黄山律师
宁波律师
咸阳律师
拉萨律师
秀山县律师
嘉兴律师
资阳律师
忠县律师
安阳律师
非洲律师
六盘水律师
苏州律师
杨浦区律师
德阳律师
驻马店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律师咨询
·
90多岁的老爹和60岁的保姆签署的婚约有效吗?
·
本人是生病了休学,做完手术后就找了个医疗门诊上班,现
·
我想出国,办理的是短期停留证件,但我要是在国外多呆一年的,会有什么后果?
·
十级伤残,每月工资5000,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次性能赔我
·
在一家洗浴上班,每天工作24小时,休?4小时,然后不
·
我女儿帝婚一系列事情咨询
·
我结婚快4了,男方不同意。如果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离婚
·
当时借钱时候是打语音借的,现在是消息不回电话不接,想知道证据怎么处理
·
我在公司已经做了十二了,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自九月下旬
·
你好张律师,想问下现在公房允许私用吗?
·
我能不能要回我的租房押金?
·
业务员打开市场手老板不想付工资‚逼业务员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