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律师文集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
拆迁
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
拆迁
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
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
拆迁
人等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衡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或使用集体土地及其附着物(含房屋、青苗、其它构筑物或附属设施)的补偿安置。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征地
拆迁
工作,并负责市本级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各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由相关征拆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征地
拆迁
处,负责市本级的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各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参照前款规定设立征地
拆迁
机构,负责其辖区内的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 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应当遵循统一补偿标准、合理安置、依法
拆迁
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应当支持、配合征地
拆迁
工作。
住房
拆迁
应坚持先安置后
拆迁
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村民的居住问题。
第六条 建立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具体方案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征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第二章 征收程序
第八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市、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将下列事项在拟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拟征地告知书,并采取照相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一) 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二)申请听证的途径、期限、联系方式等。
拟征地告知书发布后,征地
拆迁
机构应当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附着物等进行调查登记。征拆实施单位应当公布调查结果和征收补偿情况。
确认结果或调查结果资料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第九条 拟征地告知书发布后,在拟征地上抢插、抢栽、抢种的青苗,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抢装饰装修的,不予补偿。
第十条 自拟征地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年内(国、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一)新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土地转让、抵押;
(二)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出生、婚嫁、军人复转退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刑满释放等依法办理的除外;
(三)以拟
拆迁
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工商、税务登记;
(四)特种养殖证;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六)其他有碍征地
拆迁
工作的。
征拆实施单位应将拟征地告知书送达相关部门,告知不得办理前款规定的各项手续。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办理上述手续的,不得作为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获得批准后,市、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或村、组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的机关、文号、用途和时间;
(二)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十二条 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等证书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征地
拆迁
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确认结果或调查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市、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五)听证的权利与期限,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收人可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关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
拆迁
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就如上文所述。土地征收和房屋
拆迁
补偿安置办法这些问题,在全国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为根据各个城市的发展情况不同,需要适用不同的要求与方法。土地征收和房屋
拆迁
是国家城市化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过程,需要各地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
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拆迁补...
一、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分? 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
·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保全的一种,代位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
·
土地使用权怎么定义的?
在城市建筑工程或者是建筑活动中,土地的使用全是必须需要知道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怎么定义的呢?在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每个人或者是组织要想使用土地,就必须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每个人仅仅只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而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
江苏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法律依据:......
·
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不起诉决定书沪青检一部刑不诉〔2020〕182号被不......
·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受理各类复杂房产租赁、买卖、继承......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依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款的规定明确与否,可以将合同的条款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用以解决具体的货物买卖合同问题的准据法不同,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
·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放弃了做工伤认定,可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感觉自己的劳动能力还是受到了影响,又想在不做工伤认......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分城镇农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
事业单位工伤的福利待遇有哪些规定一、事业单位工伤的福利待遇有哪些规定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
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人们若是受到侵害,常会去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为了得到专业的服务,当事人还会聘请律师。若是案件比较复杂......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
·
刑事案件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说,受伤的总是小孩,比如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这不仅是关系到......
有问题要咨询?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黔南律师
六盘水律师
博尔塔拉律师
武清区律师
武隆区律师
新星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房山区律师
赣州律师
新疆律师
澄迈律师
银川律师
黔江区律师
涪陵区律师
琼海律师
徐州律师
五指山律师
惠州律师
吐鲁番律师
岳阳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律师咨询
·
离婚财产应怎样分
·
驾驶证注销如何恢复
·
无棣法院判了结果对方保险公司又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
你好,我和别人发生关系了,当时是我自己同意的,可我后
·
人在中山看守所3个月了,因为疫情没有办法开庭。非亲属
·
莱阳-借款诉讼
·
房产延期交房,如何维权,找达州律师
·
美女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去年在人和找了个律师,并且还
·
把钱借朋友了没打借条,现在他人回外地去了,这钱能要回来吗?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律师您好。具体情况是我的弟妹怀孕六月时因一次产检,公
·
车辆没有手续人也没有驾驶证上路怎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