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合同要点有哪些?
律师文集
私募基金合同要点有哪些?
在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代基金委托人行使民事权利;基金托管人公正、客观的对委托财产进行托管,并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2想要知道基金合同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首先,需要对基金合同的结构有个全盘化的了解。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合同应涵盖以下内容:
风险提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函;合同当事人;前言;释义;声明与承诺;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募集;基金的成立;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投资;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基金的财产;投资资金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资金清算交收安排;越权交易处理;基金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违约责任
;争议的处理;基金合同的效力;其他事项。
看到这密密麻麻的一大段,是不是头都晕了?别担心!我们这就来为您拨云指路。
一、先关注基本信息
需要关注产品及合同当事人信息是否完整。这些信息是委托人了解所投产品的最低门槛,必须完整、准确的体现在基金合同中。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本信息一般分为: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信息等。
2、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资顾问、
证券
经纪商、
期货
经纪商、行政服务机构等。
3、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品类型、存续期、运作方式、是否结构化等。
PS:何为结构化产品?结构化产品指分级产品,分为预期收益型及比例分配型两类。
预期收益型:优先级委托人获取预期收益,如年化收益率8%,剩余基金财产由劣后级委托人所有。
比例分配型:劣后级给优先级保本,基金获得的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优先级和劣后级委托人。如,若基金份额净值低于1元,则将以劣后级委托人持有的基金资产为限补偿优先级低于1元部分的亏损;若大于等于1元,则优先级委托人获得其持有份额收益的20%,劣后级委托人获得其余全部收益。
二、基金的募集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谁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买多少。该部分内容一般会约定基金的募集对象、募集方式、认缴限额、追加购买、募集账户、认购费用、成立条件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万元,且必须存入统一的资金募集专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认购一般会在T+1日确认份额。
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这部分内容涉及到基金委托人的持续参与与退出,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需要特别注意产品是否设置了锁定期,以及是否允许违约赎回。
1、封闭期。封闭期是针对整个产品层面的,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封闭期不允许申购和赎回;但是如果封闭期内允许临时开放的话,可以在临时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
2、锁定期。锁定期是针对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的,自单笔份额取得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不允许赎回,即委托人仅可对其持有的已过锁定期的份额进行赎回。锁定期的设置,需要投资者对自身的投资需求和流动性管理有着良好的认知和把控。
3、临时开放。一般同时允许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具体要看基金合同如何约定。同时,需要关注业绩报酬计提是否包含临时开放日,这涉及到新老投资者之间的公允。
4、违约赎回。基金委托人在合同约定的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之外的日期或时间主动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违约赎回。处于锁定期的基金份额不接受违约赎回。一般违约赎回会产生违约赎回费。如果基金允许违约赎回,可能导致产品规模不稳定,从而间接影响投资收益。
5、申购、赎回的确认及交收规则。涉及到资金的运作效率。
证券
市场瞬息万变,资金何时可以参与或退出交易,往往影响重大。需要了解:申购后几个工作日确认份额?几个工作日资金可以参与交易?赎回后几个工作日确认金额?几个工作日赎回款能够到达投资者账户?
四、基金的投资
作为投资者,还需要关注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投资范围明确了基金资产的去向,投资限制则约定了投资组合。了解了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同时结合投资策略,才能更好的把握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匹配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1、投资策略。一般来说分为
股票
策略、事件驱动型策略、管理
期货
策略、套利策略、宏观策略、债券基金、组合基金等。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策略做详细描述。
2、风险收益特征。风险特征与收益特征应匹配。如,较低风险较低收益、中低风险稳定收益、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3、预警平仓机制。预警线一方面是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基金净值跌破预警线,可以约定减仓、禁止开仓,或补仓(追加信用增强金)。平仓线是基金的止损机制,若基金跌破平仓线,则需要变现全部基金财产,并清盘。预警线和平仓线之间应该有一定的止损空间,如预警线为0.85,止损线为0.78。
4、投资经理。一般由管理人指定。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基金经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
PS:如何识别一个优秀的投资经理?在选择基金的投资经理时,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从业年限和从业背景任职时间是否稳定通过参考历史业绩了解其投资风格认真负责的态度(可以通过日常交流中了解)
五、基金的费用与业绩报酬
需要掌握基金运行中各项费用的费率,把握投资成本。同时需要注意,所有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均不可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一般,基金合同中涉及到的费用有:认购、申购、赎回费用;管理费;行政服务费;托管费;代销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投资顾问费;业绩报酬。下面,我们着重为您分析:
1、业绩报酬的收取。
业绩报酬的计提方式业内通用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有:估值计提(净值计提)以及TA计提(份额计提)。估值计提体现为产品的净值会降低,份额计提则不会影响产品净值,有可能会使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减少(下文解释)。
2、两种方式的计提时点。估值计提:开放日及终止日
TA计提:固定时点、赎回时、分红时及基金终止时。固定时点一般为基金的开放日,选择在固定时点计提会导致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减少。
3、两种方式的优缺点。
3.1>估值计提优点更为直接客观,委托人可以直接了解到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市值;托管人可以复核。缺点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对于违约赎回部分无法计提业绩报酬;如果封闭期内存在申购开放日,提或不提都存在公允的问题。
3.2>TA计提优点提取业绩报酬不影响单位净值,净值较为平滑;可以设置分段提取,灵活度更高;根据进入时点不同,单笔份额的水位线也不同,相对来说更为公允。缺点份额变动不如净值变动直观,委托人无法及时了解到持有份额的变化,接受度较低;可在委托人赎回时、分红时、固定时点,按照每个投资者每笔份额计算收益,计提可能较频繁;托管人无法复核。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指基金的分红,即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委托人进行分配,会导致基金净值的降低。
基金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是否分红、分红的条件、频率、方式等。分红的具体时间则视基金的收益情况及委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商议而定。
分红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的方式。现金分红,会将基金的净收益直接分配至委托人的收益账户,而红利再投则会将委托人应得红利转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七、风险提示与权利义务
最后,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还应关注合同中是否揭露了基金的风险、是否明确约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职的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采用份额计提时缩减份额的风险、信用增强金的风险等。
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人风险、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
违约责任
、纠纷解决方式等。
当然,风险与权利义务不是永恒不变的,尤其是在行业政策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往往涉及到基金合同中对这些内容约定的改变。例如,基金业协会的新规,对合同中信息披露的改变就十分明显。4其实,除了风险与权利义务,基金合同中其他内容也并不是一成不变。这就需要广大投资者们,平常多关注私募行业的政策风向,多了解最新的业务动态。我们以为,只有做到足够了解,才能做到足够自信!
上述内容为您提供了所需要关注的私募基金合同要点,提您在订立私募基金合同时切不可忘记关注这些方面的合同内容。当然,也并不是只看以上几个方面。提醒您,合同订立时,作为投资者的我们,不仅要关注自身利益,也要看对方获得了多少,只有互惠互利,您的合作才能长久 。
·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凡事有聚也有散,一起打拼合作的朋友也有可能某天转行去做别的事情,那如果发生在一家公司里,这就需要解除当事人的合作协议了,也就是说需要签订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那么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怎么书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将以一份模板为例为您讲解其书写格式。......
·
合同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合同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二、合同撤销权消失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德国民法典规定采取依撤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的方式......
·
合同诈骗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合同诈骗的条件主要是什么合同在日常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运用的是非常多的,本身合同的存在应该是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不会遭受到任何的损失,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却有越来越多的人遇到了合同诈骗。遇到合同诈骗以后,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会对合同诈骗进行具体的定性。下面我们......
·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哪些纳税额不得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由于违反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应当取得何种票据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我们将从不同的违约类型开始,为您解答“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
·
山东省德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德州市各市区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
·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解答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
·
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补偿一、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
·
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您都知道,当土地被征收之后,国家会根据土地面积和建筑价值一类的东西来进行补偿,现如今国家的福利越来越好,几乎不会发生自己的土地被白白占领的情况,但是极少数会出现赔偿过少的情况,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些问题,下面我来......
·
什么是监护人?
1. 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养育自己亲生子女,孤儿院或寄养家庭就变成小孩的监护人。亦有些父母双亡的小孩由亲戚照顾,照顾......
·
刑事诉讼法并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从很多特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来看,刑警在当初并案侦查,或者法院在并案审理,通过并案,确实能够提升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司法资源。最重要的是对某些案件,并案处理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做法。可能有很多普通公民,不是特别了解,刑事诉讼......
·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局干部,现住××市××区××路××号。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9××)......
·
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犯罪的量刑中都有比较轻的量刑幅度,因此要是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同时,其实获得缓刑也是很有可能的。那要是犯受贿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
·
民事裁定用(诉前财产保全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5 (××××)×民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
·
缓刑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
对于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可以说是很有利的,毕竟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了。但被判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一般只有顺利的通过了考验期内的考察,那么才能最终不执行刑罚。而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那到底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呢......
·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院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院怎么处理?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要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有问题要咨询?
私募基金合同要点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德阳律师
安康律师
晋中律师
延庆区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长宁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高雄律师
商洛律师
商丘律师
屯昌律师
黄冈律师
辽阳律师
武威律师
西青区律师
南川区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威海律师
丽水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重婚罪的认定,我可不可以直接到所在管辖派出所报警
·
货已定 但我现在很不相信对方能不能保证质量,请问能不能拿回押金
·
被拘留了但是找不到人怎么办
·
离婚问题并子女抚养等问题
·
你好,请问婚姻登记信息和家庭成员成员是需要在身份证户
·
某某某信用管家网贷需要银行存管开户还要授权金额还要交
·
2015年经朋友介绍买了个拆迁安置房,当年没有房产证
·
我银行抵押贷款到期了,由于两波疫情,导致复工复产缓慢
·
问问,刑事案件申诉
·
没签合同,疫情期间3个月不安排工作,不给工资,怎么办
·
你好 有人在吗?
·
摩托车碰伤人对方起诉,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