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网络诽谤犯罪的判定
律师文集
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散布捏造的事实;三是行为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四是情节严重。
关于捏造行为。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虚构不符合真相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就是说,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能构成诽谤罪。这里的问题是,诽谤他人是否需要全部虚构事实,部分歪曲事实算不算“捏造事实”。刑法通说认为,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完全捏造和虚构的。换言之,部分歪曲事实不能成立诽谤罪。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因为,部分歪曲事实与全部虚构事实,只是虚构某一事实的程度的差异,从其危害后果看,很难得出部分歪曲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就一定小于全部虚构事实,进而得出全部虚构事实是诽谤而部分歪曲事实不是诽谤的结论。事实上,部分歪曲事实也完全能够达到“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所虚构事实的性质、散布的途径与方式及其对他人人格、名誉的实际影响力,而非捏造事实的虚假程度。
关于散布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社会扩散。散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通过小道消息秘密地散布;既可以是利用大字报、小字报,以及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介,也可以是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介散布;既可以向不特定的对象散布,也可以向特定的多数人散布等。总之,使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知悉或可能知悉行为人所捏造的虚构事实。
从实践看,网络诽谤案件经常会出现虚假事实的捏造者和散布者相分离的情况,那么,是否能认为虚构事实的捏造者与散布者必须系同一主体才构成该罪呢?笔者以为,不应当简单地、机械地理解刑法条文。一般说来,虚构事实的捏造者实施捏造行为的同时往往伴随着散布行为,但散布者不一定就是捏造者。无论是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还是意图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捏造虚构事实后由他人散布,或者是明知他人捏造的虚构事实而散布,都会对他人人格、名誉造成损害,情节严重的,均符合诽谤罪的客观构成。
关于行为对象。诽谤行为必须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无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即便捏造并散布了也不构成诽谤罪(当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在法律上,人格、名誉的内涵较为丰富,哪些内容应当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呢?西方和日本刑法学通行的观点认为,名誉的意义一般包括内部的名誉(人格的客观真实价值)、外部的名誉(社会对于人格的价值评价)和名誉感(人格价值的自我评价)。人格本身存在的真实价值是客观的,不能从外部加以损害的,不会因诽谤行为而贬损。名誉,就概念而言,终究是因主观评价而形成的,脱离不了主观评价。如果从名誉是一种主观评价的观点出发,真实的内部名誉实际上并不存在,也就不能成为刑法所保护的范畴。
·
网络犯罪犯罪主体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1、现有刑法规定未体现出网络犯罪明显低龄化的特点。从网络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来看,网络犯罪越来越呈低龄化趋势,不少惊天大案都是青少年所为。......
·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网络诽谤犯罪的判定
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散布捏造的事实;三是行为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四是情节严重。 关于捏造行为。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虚构不符合真相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就是说,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
·
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
一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很多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军事武器爱好者,持有枪支的目的在于个人欣赏,没有实施其他犯罪的犯罪动机,甚至不知道无证持枪是犯罪,或者明知持枪违法但出于对枪支的浓厚兴趣而持有、买卖,认为自己不利用枪支......
·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张三向银行借贷,李四用名下的房产作抵押,李四在抵押合同上签了字,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用途,李四,而且银行工作人员是在一个停车场让李四签字,而不是在银行。现在张三死亡了,剩下的没还的钱是否要李四继续偿还?嘉兴律师意见:张三、李四和银行签订的贷......
·
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先垫付后追偿
案情:被告徐某无证驾驶一辆货车与同样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盘某相撞,发生了导致盘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徐某负主要责任,盘某负次要责任。徐某所驾驶的货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了交强险,在投保协议中约定无证驾驶保险公司......
·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州看守所具体路线是:从市区到泰州新东......
·
马鞍山工伤律师
马鞍山工伤律师专业为当事人解决劳动工伤赔偿问题,专业的工伤纠纷律师团队,具有有丰富的工伤协商调解经验,擅长工伤纠纷案件办理,如劳动工伤、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等事宜.为您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及维权赔偿工伤事务。马鞍山工伤律师常年代......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所谓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
·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怎么写借条才有效?现在,我们将在下......
·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对于开车的人来讲,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还是无证驾驶的情况下,车主又惊慌失措的逃逸了,这种行为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
热门城市
绥化律师
阿坝律师
东城区律师
安阳律师
来宾律师
山西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池州律师
上饶律师
镇江律师
梅州律师
安康律师
璧山区律师
酉阳县律师
南昌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大连律师
汕尾律师
梧州律师
宿州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律师咨询
·
离婚时房子一人一半,七年后男方想重新分割,一审已经驳回了诉讼请求,上诉到中级法院
·
短期借款,利息太高了,不还会被起诉吗?他们到处联系我
·
律师你好我在单位上班受伤,右手多出撕裂,一根肌腱断了
·
我结婚十五年了生两儿,小的上初一,大的上初二,两儿都
·
我借给对方10万元有借条,有对方的签名手印还有担保人
·
王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出租车去年七月份卖
·
孙律师,我是北京的一教师,在荣城港西洲际买两套房,至
·
有一个平台说他让我交199就下款这个真实吗
·
我是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村民。目前我同母异父的姐姐职
·
十多年前 我意外失忆 想要找家 怎么办 只记的是从广州迷失的
·
今天被开发商忽悠了,签收了房子后才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
劳动纠纷咨询,我与今4月7日提出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