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医疗侵权责任赔偿费用包括那些?
律师文集
医疗侵权责任赔偿费用包括那些?
现在一些小的私营医院,由于医疗水平有限,医生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经常会导致医疗事故发生。这属于医院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利益,患者有权提出赔偿要求,那么医疗侵权责任赔偿包括哪些费用?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我们简单做个学习了解。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九、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
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侵权行为所导致结果,即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与损害程度;
2、侵权行为人的过错责任,即主观上的过失行为;
3、侵权人的侵权情节,即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四是侵权者与受害者双方的经济状况。
综上所述,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果不幸遭遇了医疗事故,患者应该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侵权责任赔偿费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医院作为医疗侵权一方,应该在侵权事件发生后,主动承担责任,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这里我们提醒您,生病需要就医时最好选择实力大、信誉好的公立医院,以免发生
医疗纠纷
,使自己利益受到损害
·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你知道医患纠纷到底包括哪些吗?如果发生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
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会多久下来以及...
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会多久下来以及如何赔偿的?医疗纠纷二审判决书多久下来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判决书一般多久才能下来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像医疗事故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在举证问题上面,法律规定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也会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关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行政干预管理的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理顺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夏雪梅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夏雪梅为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典型案例包括:......
·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地址在顺德区勒流镇龙眼工业......
·
如何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
近年来,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逐渐提高,造成的家庭悲剧数不胜数,令人唏嘘不已。在这个严峻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对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残酷事实的不断发生,我们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呢?一、导致儿童青少年发......
·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很多人在进行了工伤事故认定之后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不知道怎样追要工伤赔偿,到底赔偿金在法律中如何规定,由谁来支付。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工伤......
·
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各地都会陆续公布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像建筑工、外卖员等户外工作者,可以拿到几个月的高温费。有些生产车间,也会向工人支付高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给工人发高温费,只要能够拿出依据,企业并不算违法。那么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及到对房屋和土地持有者的相关补偿,但是有一个问题您都非常的想知道就是一般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
·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合同甲方:委托代表人:乙方:,男,汉族,年龄岁,身份证号码: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是......
·
劳动法童工工资怎么算?
尽管社会各界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对童工引起的足够的重视,但是还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的刻意隐瞒等原因,各地仍有雇佣童工的现象发生,为了更好的保护童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雇佣童工会勒令立即停止雇佣关系,但是劳动关系解除了,劳动法童工工资怎么算?......
·
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抢夺罪与盗窃罪
抢夺罪与盗窃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他们之间固然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不过更多的却是不同之处。那么您知道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1、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构......
·
公司法人变更用假公章谁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用假公章谁承担责任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资料当中包括公司的相关人员同意并且加盖公章的公司文件,所以有一些人在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可能会使用假公章来蒙混过关,这样做的话肯定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
有问题要咨询?
医疗侵权责任赔偿费用包括那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盘锦律师
西宁律师
澳门律师
郴州律师
丰台区律师
湖南律师
七台河律师
抚顺律师
虹口区律师
喀什律师
梅州律师
泰州律师
咸宁律师
忠县律师
湛江律师
江苏律师
贵港律师
秀山县律师
牡丹江律师
遂宁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082499
律师咨询
·
今年出租土地,有权收回嘛,土地名字是我爷爷奶奶,我去
·
你好,我想贷款买顶帐房,有没有风险。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请的一对夫妻临时工
·
我在周口市买了一台货车用了一年半现在卖给第三方,在转
·
结婚14,他不管家,不管孩子,什么都靠我自己,生活中
·
我乘坐的客车与对面的小型货车都在行驶中发生碰撞,我的
·
你好,旧破产法清算组,新破产法管理人管理制度职责一样
·
我要离婚,向你咨询,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说以后房子留给两个崽,协议是一人
·
为什么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子女就顺理成章的成了老人的监
·
你好,就是我被人诽谤。到处跟别人说我的坏话,发我的照
·
脾脏全部摘除是几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