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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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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
合同订立包括有很多程序,有交易就会有风险,因此,人们在订立合同前就要注意考虑对合同可能会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防范。具体来说,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也同样贯穿于合同的整个过程也不例外。中国
合同法
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恶意订立合同的风险。
当今经济社会已是充分竞争的社会,绝大部分企业都已经不可避免地进入到白热化的竞争中去。为了打击对手,有时竞争对手会采用恶意谈判的方式进行合同磋商。竞争对手冒用签订合同的名义与对方进行多轮次的交谈,试图了解对手的各种信息。了解对手项目的大小、资金规模、人员状况、了解对手的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后期安排。这些信心通常会在和对手的假冒谈判中采用问题的方式提出来。很显然,这些信息如果被竞争对手恶意获得,将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2、商业秘密泄露的防范。
许多的业务合作者也不一定在磋商时即存在恶意,一定的过失也有可能导致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与合作者进行磋谈时的资料等可能被善意获得,获得者在今后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工作的不慎等将公司有用的信息传递出去。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可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
3、保密协议的合理约束。
保密协议的签署使得任何当事方首先能将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的重要性了熟于心,既为恶意磋商的人敲响了警钟,又为可能过失泄密的当事方提了醒。我们不能苛求与保密协议的万能,但是保密协议的签署无疑为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设定了标准和责任,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合同的订立包括哪些程序
合同的订立是个复杂的过程,并不仅仅限于要约与承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大致如下: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有时,具体业务谈判,出现签约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的人名片关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还有,与公司打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责任的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确定交易主体。商务谈判中参与谈判的可能是一个集团公司,也可能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区分谈判主体与交易主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更为重要。在不订立书面合同的交易中,如口头合同,或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合同中,明确交易主体尤其重要,只有明确交易主体,才能确定义务的责任人。
4、拟定合同文书。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现,规定了合同双方之间的具体双方权利义务,既是履行合同的依据,又是日后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证据。因此,一份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合同既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所产生的推诿扯皮,又可以做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6、注意。有些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不管是在合同订立前还是合同订立后,应该防范的风险,当事人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损害。至于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较为充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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