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律师文集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母
离婚
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离婚
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争夺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
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
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
离婚
,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
离婚
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
离婚
前或
离婚
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一般还是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由于长期跟随一方生活依赖性强、物质上和学习上更利于孩子的一方均可以的报法院的判决。希望你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还是要多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一、怎么起诉离婚1、写......
·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
·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多久判决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一般三个月内审结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
·
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败诉后将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可是待到孩子成年后也没有收到相应的抚养费用,这时候就想要起诉对方,那么追诉抚养费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我们通过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
·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长期为企业处理劳动人事..事务,在劳动法领域执业多年,积......
·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解决经济纠纷案件,包括债务纠纷、民......
如何完善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一、民事诉讼鉴定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
在我们进行面试成功之后,一般是要进行办理入职的,而且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料,以免耽误按时进行入职。那么,一般情况下......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
其实对于很对罪犯来讲,只要其所犯的罪刑是比较轻的,那都是有机会被判缓刑的。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其他缓刑的条件。对于交通肇事......
·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现在是诚信社会,做生意更要注重诚信,双方建立买卖关系后,要及时发货、及时付款。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拿到了货一直不支付货款,经发货方一再催促,还是拖欠货款不给。遇到这种情况每位生意人都很头疼,那么客户......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
·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这无疑是给一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论从物质收入方面还是精神方面,都极大的打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作用就是由造成人员死亡的过错方,给受害人的至亲以经济和精神上的补偿。这个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受害人的至近亲属,远亲、......
在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去专......
有问题要咨询?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张家口律师
常德律师
宿州律师
无锡律师
淮安律师
白山律师
兴安盟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武威律师
宁波律师
十堰律师
垫江律师
成都律师
甘孜律师
本溪律师
江北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佳木斯律师
汕尾律师
邵阳律师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我要起诉我的客户,他欠我的货款1年多了至今没有给,
·
工程款抵帐协议,有名无实,如何维权,
·
公务员与有夫之妇同居,导致女方家庭破
·
单位和民政局发的伤残证有区别吗
·
债权债务纠纷还是诈骗
·
济阳帝华城C区书香苑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半,可以怎样维
·
房屋咨询,您好
·
异议之诉财产诉讼,和财产纠纷是两个法律问题吗??
·
我在货运平台上找的货,物流公司是苏州吴中区的,货已完
·
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提供补偿金
·
在网上看到餐饮加盟,交了17万,发现公司有欺诈嫌疑,
·
湖北省孝感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