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www.cnLaw.net
法律知识
您都知道的是,法院对于一个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通常都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考虑的第一个就是判罪,第二个就是
量刑
。关于
量刑
我国存在着很多的种类制度,比如说有减刑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
量刑
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第一章 总则 【制定宗旨】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实现
量刑
均衡,确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刑事
量刑
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一条 【
量刑
的规范依据】
量刑
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
量刑
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
量刑
基准、
量刑
要素、
量刑
适用规则、
量刑
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 【
量刑
的事实依据】
量刑
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 【
量刑
的时空均衡原则】
量刑
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
量刑
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
量刑
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第四条 【
量刑
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
量刑
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
量刑
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
量刑
要素合并为减轻
量刑
要素。 第五条 【
量刑
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
量刑
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第六条 【
量刑
减轻规则】在
量刑
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
量刑
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 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
量刑
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
量刑
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
量刑
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第七条 【
量刑
均衡原则的适用】
量刑
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第八条 【
量刑
前提】
量刑
的前提是查明影响
量刑
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
量刑
起作用的要素。 第九条 【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第十条 【先例参照规则】上级法院公布的案例,
量刑
时可以参照。 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的典型或特殊案例,可以作为处理同类案件的
量刑
参考。 二、第二节
量刑
基准 第十一条 【
量刑
基准】为防止
量刑
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
量刑
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第十二条 【
量刑
基准的确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
量刑
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
量刑
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
量刑
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
量刑
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
量刑
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
量刑
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数额型犯罪,以犯罪数额比对相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
量刑
基准。 绝对确定法定刑的,以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为
量刑
基准。 本分则有规定的,从分则规定,但有故意犯罪前科的,基准刑不得低于拘役三个月。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最高人民法院
量刑
细则当中存在着一般的最基础的
量刑
标准,其次就是还有
量刑
的基准。必须要在刑法分则当中所规定的法定幅度之内进行罪行的判定,当然存在着法定减刑情节也可以减刑。
·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了多发的趋势。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看,很多案件都是团伙作案,其中会有主谋。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申请后,会按照诈骗罪的审理程序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
·
职务侵占罪从犯如何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的情况,当危害较大,金额较大时便构成了犯罪。并且占有单位财物并非是单一的个人行为,通常是共同犯罪。而共同犯罪里便涉及到主从犯的认定问题。主犯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争议的,但是关于从犯的认定里存在着一些认定边......
·
领导组织传销罪起步定罪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我国是一个讲求法制的社会,关于各种犯罪行为也都规定了处罚。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传销行为,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那属于传销行为。那么,我国法律对于领导组织传销罪起步定罪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对于领导组织传销罪起步......
·
台州市看守所_台州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台州市椒江区三甲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浙江省台州市看守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村,俗称"椒江区三甲看守所......
农村房屋遗嘱协议书最新的格式是什么一、农村房屋遗嘱协议书最新的格式是什么?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您知道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吗?在发生欠条纠纷,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不得不注意这个......
·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所以肇事车辆的停车费,应该由交管部门支付给停车场,而不......
一、醉驾案件开庭审理过程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
一般来说,除了集体经济组织类型的土地,使用城镇以上地区的土地都是有年限规定的,且根据相关规定,我们知道,不同的土地类型的......
被继承人是集体户口怎么立遗嘱?1、公证遗嘱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侵害名誉权的报案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20年时间。如果犯该罪,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则会被法院定罪判刑。若......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城口律师
海口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龙岩律师
阿坝律师
保亭律师
泉州律师
万宁律师
福建律师
镇江律师
合川区律师
邢台律师
江苏律师
黄石律师
永州律师
唐山律师
福州律师
江北区律师
江津区律师
内蒙古律师
专业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我是临时工,口头说做30天,做了6天因太累做不下去不做了.但
·
我的身份证分期手机没还,逾期很久了现在还清还能把我身
·
拿回我建设厂房
·
你好,我是桃源县人民医院医生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
·
前天我和朋友在ktv里面喝酒,然后跟里面的一个服务员
·
你好老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妻子结婚不到一年,
·
找律师写律师函需要准备什么
·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你一下,我的村现在拆迁了,我的户口
·
在工厂上班辞工不批,一切按照公司的正规流程辞工不批怎
·
贷上钱把我的贷款合同转放给别人来上门收款,合法吗??
·
借我钱的人没钱还,而且还跟我失去联系了,我要怎么办?
·
我是女方结婚三年,有一个两岁的女孩,能判给我吗,吵架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