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用房性质是什么意思?
非居住用房性质是什么意思?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二、非住宅房有哪些特点?
1、非住宅的认定特点根据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下达之日前,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使用性质的房屋,认定为非住宅;未经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2、非住宅定义范围比较广,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除了住宅以外的就是非住宅,只要房屋的使用性质不是住宅,就属于非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医疗用房,教育用房,公共福利用房,军事用房等。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三、怎样区分住宅房和非住宅房?
1、住宅是指提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住宅性质以外的为非住宅,非住宅落户口的问题请您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七十年产权住宅,产权证上使用性质一栏写着住宅,水电煤气暖气都是民用收取标准四十年产权非住宅,产权证上使用性质一栏写着非住宅,水电暖去是比住宅贵一倍,在性质一栏里有的住宅或商住两用或商业。
3、非住宅就是商业用途的房子,比如写字间,门市等等,房产证上会写明用途,非住宅等分类。土地证上也会写,没什么区别,还是拥有全部产权,可以买卖租赁。
4、物业公司的管理公共资金,就是所谓的物业费,谁住在房屋内就由谁来交,普通住宅是砖混结构的是15.6元每平米,框架结构的房屋是16.8元每平米,非住宅房屋是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的,就没有这项费用需要缴纳。
比如说有些房子在设计的时候,本身就是作为办公用房和写字楼来设计的,这些房子和普通的居住用房的使用要求根本就不一样。其实在生活当中,随处都可见非居住用房的,比如说医疗,和军事用地修建的房屋显然都属于非居住用房。
·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中,有些购房者选择的是借他人的名字购买房屋,但很容易发生纠纷。那是因为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主义,即不动产权利人要对自己的权利在政府的相应部门进行登记才拥有相应的房产物权。那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常见的借名买房......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一、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按照......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漏水的原因,大致分以下三种:一、防水层破坏漏水;二、管线损坏漏水;三、房屋裂缝漏水。有鉴定资质的建筑工程咨询、顾问、设计院等等,一般在司法局有登记,到司法局就可以查询到哪些机构可以鉴定漏水原因并被司法认可。二、房子漏水能退房吗根据《民法典》......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
·合肥市女子看守所_安徽省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女犯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安徽省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梅冲湖路与颖州路交......
·挪用公款的定义是什么? 挪用公款的定义是什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 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我们就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 女性婚前财产有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 故意伤害罪判刑后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
热门城市
马鞍山律师 平顶山律师 顺义区律师 池州律师 迪庆律师 云浮律师 河东区律师 梅州律师 盘锦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阿坝律师 成都律师 江西律师 香港岛律师 佳木斯律师 河池律师 洛阳律师 蚌埠律师 渝中区律师 泉州律师
|
| |
专业律师

律师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