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文集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越来越注意经济交易中的公平构建。内幕交易罪作为
股票
和招投标犯罪中常见的一个罪名,对于您评价日常交易中的相关法律行为十分重要。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吧。
一、客体要件
1、综述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
证券
、
期货
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
证券
、
期货
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证券
、
期货
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
证券
、
期货
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
证券
、
期货
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
证券
、
期货
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
证券
、
期货
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
2、判断标准
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
证券
、
期货
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内幕信息交易行为违反了这一
证券
、
期货
市场原则,违反了国家关于
证券
发行、
证券
、
期货
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内幕交易行为也侵犯了
证券
、
期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
、
期货
投资者的权利相当广泛,包括“知”的权利、平等参与权、自由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等。
证券
、
期货
管理制度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保证有关发售
证券
的公司或单位不间断地供给投资公众正确的资料讯息,帮助投资者做成投资决定。
3、时效
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往往因获得信息的快慢和多少而受到影响。可见,投资者“知”的权利尤为重要,是其他合法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内幕交易存在的情况下,各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公平,投资机会亦不公平,非内幕交易投资者处于不利处境,其合法权益追到严重侵犯。从根本上破坏了
证券
、
期货
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的行为。
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
证券
法》第75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
证券
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
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4、具体规定
下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四)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五)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六)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八)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九)国务院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
证券
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客观要件
(一)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
证券
发行,
证券
、
期货
交易或者其他对
证券
、
期货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
证券
、
期货
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证券
、
期货
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种行为,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证券
、
期货
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证券
、
期货
;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
证券
、
期货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
证券
、
期货
;
4、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二)总而言之,本罪的客观特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直接参与
证券
、
期货
买卖,即行为人在涉及
证券
发行,
证券
、
期货
交易或者其他对
证券
、
期货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以前,本人利用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而获悉的内幕信息,掌握有利的条件和时机,进行
证券
、
期货
的买入或卖出,从而使自己从中获利或减少损失。
2、行为人故意泄露内幕信息,即行为人在涉及
证券
发行,
证券
、
期货
交易或者其他对
证券
、
期货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将自己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故意予以泄露,主要是指行为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透露、提供给与公司没有关系的第三人。这里的“泄露”是指将处于保密状态的信息公开化,使之进入公开领域。其具体表现又有两种形式:
(1)将信息告知不应或无权知道该信息的人,也就是说,扩大了信息公布范围。此乃信息在空间范围上的泄露;
(2)在保密期届满前解密,也就是说超前公布信息。此乃信息在时间阶段上的泄露。当然,信息上的上述两种泄露情形是同步的,即信息在空间范围上的泄露,针对获密者来说,也就是信息在时间阶段上的泄露;反之亦然。此外,对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而言,泄露者本人不一定直接参与
证券
、
期货
的买卖行为,但通过为他人提供公司内幕信息,从而间接地参与了
证券
、
期货
交易行为。与第一种情形直接买卖
证券
、
期货
相比,泄露内幕信息对
证券
、
期货
交易市场、投资者及相关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更为严重。知情人员一般由于人数少,财力有限,买卖
证券
、
期货
数量不会太大,而泄露内幕信息则可能一传十,十传百,甚至引起外界财团参与,从而会引起相当严重的后果。主体要件
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
证券
、
期货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
证券
、
期货
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依本条第3款及《
证券
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
证券
,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
股票
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
股票
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
证券
交易信息的人员;
5、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
证券
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
证券
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
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
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中第(7)项“国务院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可以扩充理解为:
证监会《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6条:
①发行人、上市公司;
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
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参与方及其有关人员;
④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⑤《
证券
法》第74条第(一)项到第(六)项规定的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中自然人的配偶。
内幕交易罪非法获取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利用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根据证监会《指引》第11条第(四)项规定为“利用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以及第(五)项“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在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中,“非法获取
证券
、
期货
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是指:
①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②具有特殊身份,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
③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的人员后两类人员,只要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
证券
、
期货
交易,相关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
在认定“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范围时,将其限定在从内幕人员处获得信息的第二手消息受领人范围内。首先,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中,从第二手消息受领人及后手那里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应成为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因为他们得到的信息本来就是传来信息,能否被接受利用还要依靠受领者自己的判断,如果对这些人也科以刑事责任,无疑将扩大刑法的处罚面。
四、主观要件
1、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
证券
、
期货
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过失行为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证券
、
期货
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但是对此类过失行为也应施以
行政处罚
。
2、例外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不具有故意,
(1)被告知内幕信息的人,没有理由能够知道,或根本不可能知道告诉自己该消息的人违反了他本人应负的信用义务。
(2)由行为人的贸易活动可以合理地推断出他认为这些情报不展于内幕信息。
以上四点就是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啦。内幕交易罪主要涉及的是
证券
股票
领域,所以专业性较强,日常生活中较难进行分析判断。总之,该罪的核心宗旨是防止因泄密行为而产生不公平的
股票
交易,所以您可以理解为要注意
证券
股票
的保密工作即可。生活工作中,如果您还涉及
股票
等更具体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咨询山东律师。
·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保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对于高价购买的交强险,很多车主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有一定得了解,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免赔的呢?整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交强险条款》免赔条款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
·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没有构成残疾的......
·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1、先行交费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2、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
·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特别是擦挂肇事,这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很简单。但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
·
为涉黑、诈骗犯罪的曹应钦做无罪辩护
曹应钦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诈骗犯罪辩护词......
·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无罪、罪轻、减轻处罚......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
·
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离婚有哪些方式
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样的,日后要是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但离婚就会有方式的选择,那么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几种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的方式有几种?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
·
满16周岁是不是童工?
我国的未成年人根据年龄的不同,可以分为未成年工与童工。其中法律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对于童工原则上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行为人要是满16周岁是不是童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满16周岁是不是童工满16岁不满18岁不算童工,属未成年......
·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首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通常来说,公司收购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大类,实践中也不排除这两种方法并用的可能。股权收购,就是收购人以一定的价格将目标公司的股东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购买下来,并依......
·
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当然,很多人对房产税的收取时间不是很了解,经常问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
失独家庭有什么帮扶政策吗?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会给予失独家庭帮助的......
·
侵犯名誉权行为方式主要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行为方式主要有哪些名誉权属于公民人格权当中的一种,同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实践中经常发生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情况,那么您知道常见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
·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
·
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
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一、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一)调解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
有问题要咨询?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临夏律师
岳阳律师
淮北律师
白银律师
台南律师
奉贤区律师
泉州律师
果洛律师
营口律师
梅州律师
西安律师
长沙律师
东丽区律师
中卫律师
丽江律师
开州区律师
昌平区律师
双河律师
崇明区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律师咨询
·
老板老是拖工资,后来家人住院,他还欠?个月的工资,我
·
房产纠纷,我想问的我小舅和大舅之间的问当初大舅给姥姥盖的房说好是谁养老房子归姥姥
·
我们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您好我想咨询下利息是百分之三十六我需要偿还吗
·
你好,问一下关于劳动纠纷这个问题。我的工作是保安,我
·
2013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界头村村民王少华向同村的张
·
我是通过别人转账把钱借给中卫荣盛超市险工司咋诉讼请律
·
请问在中标前未交投标款的可以弃标吗
·
大宝不到6岁是脑瘫一直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小宝不?岁
·
辽宁朝阳农村种地还有补贴吗
·
我在乡里烧了20多年锅炉。现在归大供热了。请问有什么说法
·
请问关于农村民房与民房之间要隔好远才能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