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什么
律师文集
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什么?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先通知死亡人的家属,然后进行报警。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建议委托律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丧葬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员工因为工作死亡这是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政策,如果工地的负责人处理不好这件事情的话,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工地都没有办法正常开工了,因此,相应的处理技巧其实也不是法律上统一规定的,如果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也不是非得报警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一、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不能工作的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后还有工资吗?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则会开出相应的证明,而受伤的员工可以用这些证明,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补偿金。对于工伤鉴定后的赔偿资金之外,很多人会有一个问题,工伤鉴定后还有工资吗,用人单位需不需要支付这笔资金。工伤鉴定后还有工资吗若处于停工留薪期......
·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部分还是公司法人。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
·
工作期间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突发死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是导致的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
·
泉州市取保候审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看守所会见
泉州刑事律师办理刑事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对经济犯罪案件、财产......
·
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安徽省芜湖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在芜湖市戈江区火龙岗镇白......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者在受伤时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关系到工伤等级的确认和赔偿金额的确认,对于......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责任由谁承担?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逐渐增大,城市的楼层也是越建越高,人们利用越来越小的空间来容乃越来......
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什么?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民事主体,若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会受到的......
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司法鉴定分为民事和刑事,无论民事还是刑事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必须是合法有资质的,其鉴定结果往往影响判决结果。尤其在民事诉讼中......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
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自然不能采取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对方也有可能不出庭,那这样......
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一、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
有问题要咨询?
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渭南律师
宝坻区律师
金华律师
山西律师
天津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哈尔滨律师
德州律师
黄浦区律师
钦州律师
黑河律师
巫山律师
鹤岗律师
安康律师
池州律师
襄阳律师
惠州律师
金山区律师
青岛律师
万州区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律师咨询
·
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 "d
·
2020年4月1号从山东威海凯旋超声波厂家,买3台超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些婚姻方面的
·
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细节
·
耕地被非法填埋,强占后作耕种
·
我要离婚,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
如何把借款追回?,我公公于借给他人2万元
·
过道门内开改为外开,怎么起诉
·
购房定金可否索回,各位律师事情如下:我的一个朋友买一个商品房中的一个铺和销售商签
·
我爸在淡水有房產和国土土地,爸爸80岁,想把房子过给
·
国家公职人员亨受征地补尝等待遇吗?可有法律依
·
我的白色七座面包007日下:40左右,在距XX难道真的该我个人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