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律师文集
拘留
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1、《公安部关于治安
拘留
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
执行
治安
拘留
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
拘留
的人入
拘留
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
拘留
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
执行
治安
拘留
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
执行
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
拘留
5日,于8月1日入所
执行
,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
拘留
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
拘留
一日。”之规定。二、
拘留
的
执行
程序
执行
过程中的
拘留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
执行
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中国民事诉讼法对
拘留
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
拘留
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
拘留
措施的理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
拘留
措施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淡漠了人权保护,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根据在基层法院
执行
工作的经验,认为司法
拘留
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
执行
人员作出
拘留
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
拘留
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
拘留
,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
执行
中,有的
执行
人员变
拘留
为一种
执行
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
拘留
作为考验被
执行
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
拘留
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
执行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
执行
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
拘留
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
执行
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
拘留
,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
执行
人员在
执行
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
执行
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
拘留
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3、异地
拘留
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
拘留
人,作出
拘留
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
拘留
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
执行
。这是对异地
拘留
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
拘留
,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
执行
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
拘留
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4、告知被
拘留
人法定权利。对被
拘留
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
人员应当明确告知被
拘留
人上述权利。另一方面,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通知被
拘留
人家属,但将被
执行
人
拘留
的原因和理由及关押的处所告之其家属,应有现实的意义。而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5、提前解除
拘留
事由必须合理。根据规定,在
拘留
期间,被
拘留
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
拘留
。但“承认并改正错误”作为解除
拘留
的唯一条件规定的过于笼统,有的法院只要被
执行
人出具一份具结悔过书就提前解除,有的法院要求被
执行
人象征性履行一部分义务也提前解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当进一步严格提前解除
拘留
的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被
拘留
人全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方得解除
拘留
;对其他妨碍
执行
行为的被
拘留
人,一般不提前解除
拘留
。
拘留
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司法强制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存在相关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进行
拘留
,在
拘留
期间,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并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追究则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
·
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了,就需要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量刑处罚,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行为人犯罪,那此时也是需要免除对其的处罚的。这要求符合规定的情节才行,究竟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那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哪些免除处罚情节,是......
·
多次盗窃的量刑是怎样的
从前,多次盗窃的行为也是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自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内容作出修改,此后多次盗窃无论数量多少都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那么多次盗窃的量刑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多次盗窃的量刑是怎样的所谓多次盗窃,......
·
故意杀人如何量刑处罚?
故意杀人的行为在我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要调查清楚,究竟此时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而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又是怎样的,综合之后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究竟故意杀人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如何量刑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
·
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辩护律师都要掌握不同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较好的为被告人争取利益。具体说到非法经营罪,您知道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该如何来进行辩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可从界定范围辩护《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
·
厦门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会见时间、送衣物规定
厦门市..看守所位于思明区凤屿路45号,关押女性犯罪嫌疑人和思明、湖里区的......
·
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舟山市普陀区桐岭路,......
·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中明确指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有以下的情况。1.没有经过商标注册者......
在投资理财市场,非法集资陷阱很多。一旦遭遇非法集资,导致自身财产发生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受到报案材料后......
遗赠必须要有抚养协议吗?遗赠并不一定要有抚养协议,根据遗嘱人与继承人之间协商认定的情况而定。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
离婚起诉状范文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
司法鉴定是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每一种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死亡司法鉴定是一种常见的司法鉴定的类型。那么,死亡......
当您遇到了很麻烦的问题或者官司时,自己如果又是一个上班族每天要上班,觉得处理这些问题都是觉得很头疼的,就会想做司法鉴定了......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签名怎么办?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可以通过代书遗嘱来进行订立处理,不会签名可以以手印代替。代书遗嘱又称“代......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一、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
有问题要咨询?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淮安律师
朝阳区律师
西宁律师
拉萨律师
马鞍山律师
临高律师
西藏律师
阿拉尔律师
嘉定区律师
巴中律师
江门律师
商洛律师
承德律师
黔东南律师
和田律师
汕尾律师
黄冈律师
玉溪律师
鹤壁律师
大兴区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律师咨询
·
现在山西吕梁矿山上班。血管神经损伤,右示指皮肤撕脱并
·
与公立医院达成合作,在远程医疗专家聘请以及设备投放的
·
和艺术品公司签了合同交了前期费用,前期费用还要的回来
·
高压线下树木,高压线下果木赔偿怎么赔
·
惊吓导致高血压病发作(脑出血)是否为工伤?
·
高空坠落,1年过去了,还不能干体力活,只能走走散步。想起诉老
·
刑事犯罪(职务侵占罪)
·
我在东山恒大御景半岛项目购置一套商品房,并在20年初
·
交通肇事的判罚
·
请问怎样立遗嘱有些。另:儿子儿媳要离婚了,打算把房子给配偶和
·
找工作被骗18万,怎么办?
·
我和老婆吵了一架,她就离家出走了,五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