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怎样过户
律师文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怎样过户1、签订土地
合同
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
合同
。之后带身份证、
房产
证(复印件)、原土地证、
合同
、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2、测绘公司测绘购房者在等候测绘公司受理后,还需要带着上述材料去现场进行查勘,并且计算数据以及出具新的测绘图。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后还要缴纳测绘费。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土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最后就是缴纳评估费了。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
合同
、身份证、
房产
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二、土地证真的可有可无吗?
房产
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
房产
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
房产
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
房产
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
拆迁
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相关的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相应的国用土地使用证对我国的房屋所有者具有较大的异议,相关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按照我国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办法,进行相关的过户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其中有很多人就此留在了城市,不再返乡,另一方面城市基础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周边近郊农村的土地需要被征用,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
·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是指开发商就被征地人作出的一种房屋赔偿,现在很多楼盘里面都有回迁房。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也是存在回迁房的。当然不同地区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地方都不一样,那其中农村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回迁......
·
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还会得到吗?
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还会得到吗?相信许多以前是农村户口的人们基本上都会得到过征地补偿,而且金额还会比较大,基本上征地补偿都是一次性的,很少会再有第二次分配的,有些人就会想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还会得到吗?金额还能像以前一样多。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为你解答。一、得到过......
·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用权都是不得随意转让的,若公民需要将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给他人,那么必须按照法定方式进行办理,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转移结果不能约束各方当事人。那么,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
·
乐陵律师 解析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创新之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到6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中之重。新版《......
·
南京借贷律师
南京借贷律师提供南京民间借贷、借款和企业借贷纠纷相......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需要列出来;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离婚申请诉前保全如何调查财产一、离婚申请诉前保全如何调查财产?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
·
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一、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
·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下列为走私犯罪特殊形式,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
一、工伤保险缴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
有了录用审批表,未签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针对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劳动法》第十六条仅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规定违法后果的立法缺陷,增设了二倍工资的惩罚,该第二倍差额的性质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
委托清收的原则和对象是什么?一、委托清收的原则1、损失最小化的原则。委托清收的目的是在较快的处置效率下,实现资产回收......
有问题要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怎样过户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辽源律师
黄山律师
红桥区律师
遂宁律师
淮南律师
汕头律师
双桥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三门峡律师
江西律师
铁岭律师
河北区律师
安顺律师
大足区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嘉兴律师
宁德律师
南昌律师
香港律师
淮安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几个月前,挖断国防光缆,现在人被送进看守所,可能指向
·
房屋产权继承,不签字就不行吗?我母亲和女婿关系很差
·
房子已经盖好,两处房子都在父亲名下,派出所可以查到,
·
我应该怎么办,能提出什么补??
·
市里房子写的老公妹妹的名字,我的儿子要上小学,我们的户口都不
·
因丈夫出轨二次起诉离婚
·
婚姻及财产支配
·
朋友做房屋抵押贷款,然后办理抵押贷款需要一个法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金融公司签字。金融公司可以拍卖他的房
·
成年人更改名字
·
托欠工程款,讨回工程款
·
闫律师您好! 本人在私企上班七年,7年没交养老保险
·
车祸对方全责,脚骨折结案后在家休养一个月,当时只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