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www.cnLaw.net
法律知识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学历、职称证书,银行卡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入职前声明,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岗位责任告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文件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
合同
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
合同
(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
合同
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有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强调:所有欠缺的材料,务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员工,即使口头通知,事后也要补书面通知。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 《劳动
合同
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
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首先是关于个人信息的一些资料,一些复印件要提前准备好,其次就是一些关于上份工作的一些离职证明,证明你已经完全离开了上一份工作,还有个人健康证明。这些资料都尽量提前准备好,以免多跑几次。
·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
·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和劳动法在我国是非常常见,也关乎到很多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在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的关系,而公司法主要是来管理规定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就......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
·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2023年最...
劳动者在工作时常会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困扰,此时依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来要求赔偿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经步骤。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2018年最新标准是怎样的。(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标准(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
·
安徽省淮南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淮南市看守所联系电话:0554-6415290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安成铺......
最近一些年,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率越来越高,不少家庭因此陷入生活上的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非法集资的手段越来越多,其中依托电......
老年痴呆的老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一、老年痴呆的老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老年痴呆的老人所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老年痴呆的老人属......
开车撞到人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开车撞到人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
·
工作满10年劳动合同还是必须要签的
工作满10年劳动合同还是必须要签的,但是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进行遗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
审理自诉案件的特点都有哪些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
·
关于意外工伤险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赔偿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
关于意外工伤险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赔偿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国家强制性给劳动者购买,个人不缴费。而团体意外险也是单位购买,是员工因公发生意外时,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障情况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工伤意......
·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一般应为未成年人。理由如下:一是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记人是产权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理论及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证制度,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100万合理吗?应当看合同造成损失而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乌海律师
来宾律师
银川律师
青海律师
湘西律师
宿迁律师
达州律师
涪陵区律师
南宁律师
云阳律师
赣州律师
济源律师
大足区律师
梁平区律师
黄南律师
漯河律师
阿勒泰律师
宜宾律师
林芝律师
武清区律师
专业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律师咨询
·
我爸今年63岁在工地上班,上半年在工地上摔下来,比较
·
企业规定员工的上限员工工资不够吃饭的工资规定是否合法
·
本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和一私家车相撞
·
以车辆抵押像别人借款了,如果债主起诉,我会被公安部门
·
你好,我爱人骑摩托车被同村村民撞伤,
·
张家港市对职工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标准
·
甲公司如此开除女工违法吗?
·
我可以主张保险待遇吗,本人996起供职一单位
·
房屋租赁退房押金的问题。
·
本人在月初离职,企业欠两个月工资未付,如何讨回!
·
你好,我是苏北嫁在镇江的,拆迁前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
·
我是在中国法网上看到您的,您代理离婚诉讼吗?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