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律师文集
劳动仲裁
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
劳动仲裁
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
劳动仲裁
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对于在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进行
劳动仲裁
。二、
劳动仲裁
中是否有第三人
劳动仲裁
是有第三人。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 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题,职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名额挂靠在另一企业的;5、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仍保持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6、企业被租凭或承包,在此期间内形成原单位与租凭或承包者的劳动关系等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前必须调解,没有规定调解是仲裁的前置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
劳动仲裁
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处理结果肯定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究竟在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问......
·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一、总则1、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报建的需要。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3、为提高初设和施工图在项目实施过......
·
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标准...
受伤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大大小小的受伤一直存在,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会属于工伤,如果受伤严重对于受害者来说是比较难受的事情,不仅会有经济损失还会有身体的伤痛,那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十级伤残待遇1、标......
·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明确制定的有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因此各省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针对工伤鉴定申请收费的时候,收费标准都不会和国家制定的标准有较大出入的。医疗终结完毕以后,如果有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工......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地址等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江宁区.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江宁......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位于秦淮区石杨路26号,前身是南京市......
·
工伤伤残等级残疾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残疾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工伤致残的话是非常不幸的,工伤致残肯定是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是残疾人的话,那么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是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相关保护政策的。因此您也可以办理一下伤残等级证,下面我们......
·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在我们投资或是开店时,通常都需要向他人借取资金,借取资金的时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对于双方而言就是舅父泽恩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与它们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有哪些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
·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房屋价格翻着番地往上暴涨,从某方面来讲,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土地价格的不断提升,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个土地价格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使用费,由于城镇土地的所有权......
·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
·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怎么样处理?
一些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一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现为:一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措,贻误抢救救伤员的时机,加剧了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词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
·
上海市杨浦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我们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出劳动成果,从而获得劳动报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工伤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程序。那么......
·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
·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
有问题要咨询?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海外律师
蓟州区律师
贵阳律师
贺州律师
嘉义律师
云阳县律师
桃园律师
铁门关律师
金华律师
昆玉律师
东方律师
蚌埠律师
济宁律师
温州律师
渭南律师
苏州律师
广东律师
西青区律师
河南律师
怒江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律师咨询
·
我老公在工地摔伤了,股骨骨裂,我想知道赔偿怎么算
·
请问我们做物流的,元旦工司不放假怎么办,又没有加班费
·
能办理保外就医吗?要什么条件?
·
寻衅滋事罪被提起起诉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电商方面的信息
·
公司辞退我,却不愿意给补偿
·
有关会计人员违法回避制度的案例吗
·
我到底找谁要这钱,公司还是房东?怎么要?
·
就算我老公有罪要判2年吗
·
网站小记事(保持更新)
·
关于以下的问题,我的朋友所在的单位有这样的行为:为客户提供在本单位工作的收入证明
·
关于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