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遗嘱继承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文集
遗产作为已经死亡的公民自身的个人财产,遗嘱也是遵循公民的个人意愿的,看似白纸黑字的事情,但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才能知道遗嘱是否具有合法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此内容。
遗嘱继承的主体范围: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
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
专利
转让费和
专利
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
股票
等有价
证券
,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以上是有关遗嘱继承的范围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了,不仅要求要符合立遗嘱人自己的意志,还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要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而继承者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合法地继承财产,如果您还有任何不够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网站上咨询相关律师,得到更全面地回答。
·
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一、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
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是去世了,此时对于他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遗产,然后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说到遗产的分割,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
·
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通常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其遗产了,此时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那么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
·
父母离异后 对子女继承权有影响吗
一、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
辩护二审刑案发回重审
辩护二审刑案发回重审本人曾辩护的D某一审某刑事案,一审判决D某构成某罪情节严重,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7万余元。当事人主要不服一审判决对其获利7万余元认定,不服情节严重的认定提出上诉。当事人家人委托本人二审再辩护,就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法院诉讼电话:12368法院诉讼电话:12368..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
·
南京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律师(伪基站犯罪)
南京律师代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等破坏广播电视等公用电信设施犯罪刑事辩护,如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电缆、出售制造伪基站设备、设立伪基站群发短消息诈骗、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申请取保候审,罪轻缓刑,无罪辩护,提供最新南京市......
·
扬州法律咨询
扬州律师为扬州市、仪征、高邮、江都、宝应等周边地区企业和个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扬州法律咨询律师谈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
·
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保险公司可以以此免责嘛?
禁止交通事故后逃逸属于每一个驾驶员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且保险公司在其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对肇事逃逸的免赔情形进行了明确约定,适用逃逸不赔条款时不应再苛求保险人履行明确的说明义务。另外,如果对此种交通事故逃逸犯罪行为仍然支持在商业第三者责......
·
工程欠款的清欠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工程量清单必然要按......
·
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强制办理的,这使得员工在工伤事故之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先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在认定书下发后就可以去领取工伤保险了。那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
热门城市
衡阳律师
丽江律师
闵行区律师
六盘水律师
黔东南律师
梅州律师
东营律师
涪陵区律师
山东律师
晋城律师
静海区律师
阳泉律师
武汉律师
云浮律师
渝中区律师
湛江律师
胡杨河律师
南平律师
汕尾律师
潍坊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律师咨询
·
求帮忙,甲、乙多次争吵
·
投资一家假冒黄金期货公司的受害者
·
可是有质量问题!商家不给退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
工地摔伤,工方想在出院的时候把病历改成医保。这对以后
·
您好,我是河南开封的,在江苏南通找了一家劳务中介公司
·
2015年我在老家生孩子带孩子,2015年我老公在韶
·
本人于5月8号转了家餐饮公司的食堂,当签好合同进入工
·
轻伤以上能判多长时间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蓄意*人案怎样代理?
·
我帮公司做加工。合同约定时间给钱对方没有付款。我应该
·
集体转全民的变更的手,我单8成立的集体企业0突然转为全民企业
·
营业单位做旅游方案达不成就要罚款,这种行为怎么处理